住房制度改革初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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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0414
颗粒名称: 住房制度改革初探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8年6月23日盘锦报登载的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文章。
关键词: 住房制度 分配制度 商品经济

内容

我市现有住宅的人均使用面积8.89平方米,居住面积6.55平方米。尽管我市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从整体上看比其他城市好,但却存在着苦乐不均的现象,市区人均居住面积差距较大。这种苦乐不均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登记结婚的人数猛增,住宅需求大幅度上升。二是破旧危房多,以租养不了房,提高了房屋自然破损率。
  长期以来,国家包福利制的住房制度,增大了住房制度改革的难度。赵紫阳同志早在1985年说过:住房改革势在必行,应提到议事日程。因此,搞好住房制度改革是促使国家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合理化、增强房地产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能、加速住宅建设速度,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的大问题。
  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是将住宅由实物分配转向贷币分配,改变长期以来低租金高补贴的分配制度,逐步把住宅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纳入有计划商品经济轨道,使住房资金投入产出实现良性循环。
  由于当前不具备住宅完全商品化的条件,因此我们在改革住房制度时,应注意几个方面:①必须使多数人受益。②要加快住宅建设,推进新旧住宅出售,使住房资金实现良性循环。③不超过国家、企业的承受能力,不过多增加住户负担。④不影响物价基本稳定。
  住房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改革公房低租金,实现住房商品化。现行房屋租金仅是成本租金的六分之一,房租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例为1——2%。因此,租金改革是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
  关于住房制度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牵涉到物价、工资、财政、职工生活负担及社会心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方式应该是渐进式的提高租金,要早起步,上台阶,小步快走,这样做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从象征性的租金逐步提高到成本租金、商品租金,这样才能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承受得起,有利于社会发展。
  徐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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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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