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会計人員职权試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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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3201
颗粒名称: 国务院发布会計人員职权試行条例
并列题名: 这个条例將在全國一切國营企業、事業、机关、团体、銀行、部隊、学校等單位中試行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62年秋,为了明确規定会計人員的职責和权限,充分发揮会計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設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国务院頒发了“会計人員职权試行条例”。这个条例將在全国一切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銀行、部队、学校等单位中試行。
关键词: 会计人员 职权 条例

内容

【新华社北京十四日消息】为了明确規定会計人員的职責和权限,充分发揮会計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設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国务院最近頒发了“会計人員职权試行条例”。这个条例將在全国一切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銀行、部队、学校等单位中試行。
  这个条例中关于会計人員的具体职責,作出了八条規定。在这些規定里,除了規定会計人員要切实做好記帐、算帐、对帐、报帐工作以外,同时規定了会計人員应当通过会計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計划和預算;严格执行国家規定的信貸、結算和現金管理等制度;以及通过会計工作保护国家財产不受損失等等职責。
  为了使会計人員能够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責,这个条例也具体規定了会計人員的权限。这些权限主要有:(1)会計人員有权要求本单位的有关人員,正确地执行国家批准的計划、預算和各項財各会計制度,幷且按照会計手续办事。(2)会計人員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項有关的計划、預算和定額的制定。(3)会計人員有权监督本单位財产物資的調拨。(4)会計人員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人員提供資金和物資使用情况的資料。(5)会計人員有权检查本单位各有关部門的凭証和帐目,对于检查中发現的問題,有权查明原因,报請本单位負責人和上級机关处理。(6)会計人員对于违反国家計划和国家財政紀律的事項,有权拒絕付款、拒絕报銷或者拒絕执行。在执行这一規定时,如果会計人員的意見同本单位領导人不一致,会計人員应当一面依照本革位領导人的决定执行,一面向上級机关和財政部門反映。但是属于明显违反国家財经紀律的,会計人員必須坚决担絕执行,幷且向上級机关报吿。
  这个試行条例还規定,会計人員的任免要有一定的手续,不得随意調动。条例同时規定,对工作做得好的会計人員,应当給予表揚或奖励。对于工作不負責任,使工作遭受損失的,应当給予批評或者处分。
  这个条例还規定:各部門、各单位的領导人,必須加强对会計工作的領导,保障会計人員履行职責,正确地行使国家賦予的权限,督促他們做好会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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