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錯誤,在会議上就不能進行解釋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918
颗粒名称: 犯了錯誤,在会議上就不能進行解釋嗎?
分类号: G210
摘要: 犯了錯誤的同志在会议上就不能进行解释嗎?有一个同志犯了錯誤,在会议上有的同志提了一些和事实有距离的問題。
关键词: 本溪报 犯錯誤 解釋

内容

编輯同志:
  犯了錯誤的同志在会议上就不能进行解释嗎?有一个同志犯了錯誤,在会议上有的同志提了一些和事实有距离的問題。当这个同志进行解释时,有些同志則认为:为錯誤辯护,认识不好等等。这样对嗎?究竟应該怎样办好呢?
  貝利
  貝利同志:
  报社轉来你的信,要我代为答复。你在信里沒有說明这个同志犯的是什么性貭的錯誤,因而很难談具体意見,只能說說我的一般看法。
  我认为一个犯了錯誤的同志,为了弄清是非,借以改正自己的錯誤,是可以允許他在一定会议上申訴个人理由的。特別是对一些和事实有出入的問題,应該允許他說明情況。因为我們对犯錯誤的同志进行批評帮助,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帮他改正。所以我們就应該对他的錯誤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在这个基础上說明道理和危害性,这样才能使人信服,对人有帮助。批評一个同志的錯誤,主要的应根据事实,不应主观片面,或从个人好恶出发。如果遇到了犯錯誤的同志反駁你,說明你提出的事实不符或是有出入,也应該认眞对待,考虑他的話是否有道理,不要轻率的以为他就是为錯誤辯护,认识不好等等。
  另一方面,对犯錯誤的同志来說,也要本着虛心、誠恳的精神接受大家的批評。借大家帮助的机会提高自己的认识。只要大家提的基本事实是对的,就不必去斤斤計較哪一两句話深浅或是哪一个枝节問題对与不对。如果要求別人提出的每一件事实每一个意見都百分之百的正确,那也是不可能的。最根本的还是要去听取大家的意見,理解大家意見的精神实貭,改正自己的錯誤。
  赵方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阅读

相关人物

赵方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