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員退休处理的暫行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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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563
颗粒名称: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員退休处理的暫行規定(草案)
分类号: D814.21
摘要: 1957年11月20日,新华社北京消息: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工人、职員退休处理的暫行規定(草案)。这个規定是为了妥善地安排年老的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职員制度的。
关键词: 国务院 工人、职員退休处理 暫行規定

内容

【新华社北京20日消息】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工人、职員退休处理的暫行規定(草案)。这个規定是为了妥善地安排年老的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职員制度的。
  这个文件里面規定了工人、职員的退休条件。男工人、职員年滿六十周岁,連续工龄滿五年,一般工龄滿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滿五十周岁,女职員年滿五十五周岁,連续工龄滿五年,一般工龄滿十五年的可以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損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員,男年滿五十五周岁、女年滿四十五周岁,連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上面的条件的,就可以退休。男年滿五十周岁、女年滿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員,連续工龄滿五年,一般工龄滿十年,身休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医生查明不能继续工作的也可以退休。但是,工人,职員因为年老或者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該退职。
  工人、职員退休以后,按月发給退休費,一直到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退休費的标准根据条件的不同,分别規定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退休人員本人还可以享受公費医疗待遇。
  退休人員去世以后,一次发給相当于本人二至三个月的退体費总頟的丧葬补助費;并且根据他供养的亲属人数的多少,一次发給相当于本人六至九个月的退休費总额的亲属撫恤費。
  文件还对連续工龄的計算办法、本人工資的标准等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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