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范工作,抵制盗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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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364
颗粒名称: 加强防范工作,抵制盗窃活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11月13日本溪日报登载的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做好防范工作、提高警惕的文章。
关键词: 打击刑事犯罪 提高警惕 做好防范工作

内容

目前,在群众中麻痹大意的思想仍很严重,有些人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放松了警惕和防范工作,有的爱护公共財产的观念不强,对規定的制度缺乏认眞执行,因而給盗窃分子开了方便之門。例如市人民文化宫,由于門窗不严,对財会保密制度不严,因而放在卷柜及办公桌內的影票銭就被盗窃分子偷去。汽車公司宿舍晚間不鎖門,結果在10月15日晚被偷走活期儲蓄款98元,以及棉服、秋衣等物。永丰街三十六組赵信代是手推車工人,晚上没有把車鎖好放在外边,結果丢失。彩屯煤矿王停保,晚上同爱人去看戏,窗户忘关,結果被偷走二个包袱和現款二十元。……
  上述事实都充分説明,盗窃分子在进行偷盗时,都是寻找空隙較多、防备不严的地方和思想麻痹的人为目标进行作案的。今年以来,在一些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大都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因此,我們必須提高警惕,做好經常性的防范工作。同时,与刑事犯罪分子的斗爭,是一項长期的工作。虽然在打击刑事犯的运动中惩办了一些罪恶严重的,群众痛恨的慣犯和大犯,很多犯罪情节較輕的分子也受到一定教育,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今后刑事犯罪分子完全停止活动了,我們可以放松警惕了。因为旧社会剝削阶级思想对某些人的影响不是短时期內可以肃淸的,那末覚悟不高,意志薄弱的人被腐蝕的情况就仍然存在,刑事犯罪分子就要滋生。因此,我們在思想上就要树立起时刻防盗和防止流氓破坏活动的观念,认眞貫彻“四防”制度,加强对財务的保管,认眞执行各項制度、特别是豺务保管制度,做好經常性的防范工作,以堵塞刑事犯罪分子作案的空隙。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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