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發揮復員軍人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積極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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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126
颗粒名称: (三十七)發揮復員軍人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積極性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10月27日,本溪日报社刊登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中提出,要發揮復員軍人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積極性。
关键词: 復員軍人 社會主義農村 農業

内容

在农村的复員軍人应当在社会主义生产战线上保持人民解放軍的优良傅統,艰苦朴素,联系群众,遵守政策、法令和劳动紀律,成为农业生产中的积极分予。乡人民委員会和农业合作社要适当地安排复員軍人的生产活动,帮助他們学习和提高生产技术。各級人民政府要经常关心复員軍人的进步,对他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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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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