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實行“五保”,優待烈屬和殘廢革命軍人,供養和尊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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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119
颗粒名称: (三十)實行“五保”,優待烈屬和殘廢革命軍人,供養和尊敬父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10月27日,本溪日报社刊登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中提出,农业合作社对于社內缺乏劳动力、生活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独的社員,要實行“五保”,優待烈屬和殘廢革命軍人,供養和尊敬父母。
关键词: 烈屬 殘廢革命軍人 農業

内容

农业合作社对于社內缺乏劳动力、生活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独的社員,应当統一筹划,指定生产队或者生产小組在生产上給以适当的安排,使他們能够参加力能胜任的劳动;在生活上給以适当的照頋,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他們的生养死葬都有指靠。
  对于缺乏劳动力的烈属和享受残废撫恤金以后仍然不能維持生活的残废革命軍人,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規定的优待办法給以优待,使他們的生活不致低于一般社員的水平。
  应当教育靑壮年男女供养和尊敬目已的父母,使年老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在生活上得到合理的照頋,在精神上得到充分的安慰。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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