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擴大復種面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098
颗粒名称: (九)擴大復種面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10月27日,本溪日报社刊登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中提出,各地区要擴大復種面積。
关键词: 擴大 復種 農業

内容

从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內,按照不同地区的不同条件,把复种指数(包括綠肥作物在內)分別提高到下列的水平:(1 )五岭以南地区,达到百分之二百三十左右。(2)五岭以北、长江以南地区,达到百分之二百左右。(3)长江以北,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达到百分之一百六十左右。(4)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北,长城以南地区,达到百分之一百二十左右。(5)长城以北地区,一般应当尽可能地利用已有耕地,减少撩荒面积,在可能的地方,力爭扩大夏种面积。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