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提高粮食的產量和其他農作物的產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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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1091
颗粒名称: (二)大力提高粮食的產量和其他農作物的產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10月27日,本溪日报社刊登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中提出要大力提高粮食的產量和其他農作物的產量。
关键词: 粮食 農業 合作化

内容

从一九五六年开始,在十二年內,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靑海境內)以北地区,由一九五五年的一百五十多斤增加到四百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一九五五年的二百零八斤增加到五百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一九五五年的四百斤增加到八百斤。其中的沙荒地区、土地瘠薄地区、常年旱涝地区、高寒山区、无霜期很短地区、地广人稀地区、大面积垦荒地区,可以按照情况,另外規定增产指标。
  从一九五六年开始,在十二年內,棉花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由一九五五年的三十五斤(全国平均数),按照各地情况,分別增加到四十斤、六十斤、八十斤和一百斤。
  在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的条件下,各地应当发展农业的多种经济,保証完成国家所規定的紡织原料(棉花、痲类、蚕茧),油料(大豆、花生、油菜籽、芝痲、油茶、油桐),糖料(甘蔗、甜菜),茶叶,烤烟,果类、葯材等項农作物的計划指标,还应当积极地发展其他一切有銷路的经济作物。华南各省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注意发展热带和亚热带作物。
  农业合作社应当鼓励社員在自留地上种植蔬菜和飼料。城市郊区和工矿区附近的合作社和国营农場,应当按照国家的計划种植蔬菜,充分地保証城市和工矿区的蔬菜供应。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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