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政法工作中的兩种傾向(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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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0869
颗粒名称: 克服政法工作中的兩种傾向(大意)
分类号: D676.5
摘要: 政法机关干部在政法工作中忽視专政的傾向和忽視党的領导的傾向是严重的。不克服这两种严重的傾向,不但政法战线的反右派斗爭无法有力地开展,而且政法战线的革命任务也无法正确地完成。
关键词: 本溪报 政法工作 傾向

内容

目前,政法工作中忽視专政的傾向和忽視党的領导的傾向是严重的。不克服这两种严重的傾向,不但政法战线的反右派斗爭无法有力地开展,而且政法战线的革命任务也无法正确地完成。
  在一段时間里面,在政法部門的一部分同志当中,只注意检查輕罪重判的案件,不注意检查重罪輕判的案件;只注意检查錯案,不注意检查漏掉了哪些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在他們的眼睛里,好象只有輕罪重判才是违法的,而放纵敌人、开脫敌人、漏掉敌人却是合法的。在执行惩办和寬大相结合的政策上,右傾思想也表現得很明显。有些同志指責1955年的鎮反运动,不談成績或少談成績,多談錯誤或专談錯誤;另一方面,則严重地放松了当前的对敌斗爭。表現在司法工作方面是該判不判,重罪輕判,片面地强調从寬处理,对应該从严处理的案件也从寬处理。在检查工作方面,該捕不捕的現象也很严重。表現在公安工作方面,是放松了管制工作。对被管制分子管得不严,对应該管制的沒有实行管制,对不应該撤銷管制的撤銷了管制。
  政法机关中的一些同志所以产生这种右傾思想,根本原因是对我国的阶级斗爭形势认识不淸。他們忘記了我国仍然存在着社会主义和查本主义这样两条道路的斗爭。彻底解决这个問題是整个过渡时期的任务。在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幷不等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完成,尤其不等于阶级斗爭已经息灭。这种斗爭在一定条件下还会达到十分尖說的程度。幷且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帝国主义和查产阶级,我国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反社会主义分子的活动,就不但总是带着阶级斗爭的性质,而且总是同国际上的反动派互相呼应的。对于这种阶级斗爭的形式,我們必須有淸醒的估計。
  政法机关中一部分同志的另一个严重傾向,是忽視党的領导。有些同志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領导說成是所謂“党政不分”,“党法不分”。这种批評是完全錯誤的。政法部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要害部門,凡属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由領导无产阶级专政的党作出决定,因为只有党能够了解整个政治形势,了解整个敌我关系,能够从全局出发权衡利弊,从而正确地維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威力。当然,从另一方面說,党的工作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还是有原則区別的,党对政法工作的政治領导,决不能理解为党对政法机关的具体工作的不应有的干予和代替。
  我們不能忽視政法部門这些不良傾向,必須彻底糾正这些同志的錯誤思想,使我們的政法机关紧紧地依靠党的領导,更有效和更准确地打击敌人,不断地巩固和加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新华社北京14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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