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冠群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报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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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0375
颗粒名称: 曹冠群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报吿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书記处书記曹冠群,10日向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报吿。
关键词: 本溪报 曹冠群 妇女联合会 报吿

内容

【新华社北京10日消息】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书記处书記曹冠群,10日向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报吿。
  曹冠群說,新的章程草案与現行章程第一个重要的区別,就是关于妇联組织名称的改变。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作为全国各級妇女联合会的总称。全国領导机关的名称由原来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地方組织的名称,从原来的某某地方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某某地方妇女联合会。新章程草案的总則中規定妇联的任务是“团結和敎育全国妇女积极參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設,幷且依靠群众,組织社会力量为妇女群众服务。”这种改变,是根据我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全国妇女的愿望这种新的形势和任务而改变的。
  妇联名称的改变也是由于妇联組织任务的变化而改变的。至于妇联組织内部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过去是一貫地遵守民主原則的,在妇联新的章程草案中仍有充分的体現。
  在新的章程草案的总則中,明确規定了妇联組织应当坚持群众路线,而且在其他有关的条文中也貫串了这一精神。由于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敎导,妇联組织历来都是强調坚持群众路线的,这是妇联組织工作中的根本問題。特別是在目前,为了更广泛地团結妇女群众的力量,实現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針,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多的貢献,强調坚持群众路线,就有特別重大的意义。
  妇联組织一貫强調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养成与群众同甘共苦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貫彻“重点深入,积累经验,指导工作”的方法。正是因为我們坚持了群众路线,所以我們的許多工作才取得了胜利。但是許多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作风。
  有些妇联組织和干部还滋长了行政命令的作风等。为了有效地克服这些缺点,新章程草案对于坚持群众路线作了明确的規定。同时还需要全国各級妇女干部在这次整风运动中,认眞检查自己的思想作风,貫彻群众路线,改善工作方法。
  曹冠群說,妇联組织一貫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来的。民主和集中是密切結合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新章程草案对这原則作了一些具体的規定。如規定了各級領导机关由选举产生,規定了“下級組织服从上級組织”和“妇联各級領导机关必須经常听取幷且认眞处理下級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見、要求、批評和建议”,規定了各級妇联組织实行集体領导和个人負責相結合的制度等。
  新章程草案在总結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地肯定妇联基层組织实行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新章程草案規定乡(鎭)和街道的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代表由有公民权的妇女自愿选举产生。代表們除了組成乡(鎭)和街道妇联的最高权力机关——乡(鎭)和街道的妇女代表大会外,在基层妇女代表大会开幕期間,她們在基层妇联的領导下进行工作,固定联系选举她們的妇女群众。她們有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見、要求,向妇女群众傅达和解释妇联的决议号召,带領妇女群众执行任务的义务;有对妇联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议、实行监督的权利。
  新章程草案对于基层妇联組织——乡(鎭)、街道妇联組织的任务做了明确的規定。第一項任务是:“团結和敎育妇女群众貫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执行上級妇联組织的决议、指示”。第二項是反映妇女的意見、要求,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推进妇女儿童福利事业。第三項是組织群众的自我敎育,动員妇女參加学习。第四項是培养提高妇女工作干部和积极分子。
  新章程草案規定,工矿、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如根据需要建立了妇女組织,幷且自愿加入妇联的,可以作为妇联的团体会員。
  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組织,可以根据本章程的原則,結合本地区和民族的特点作出补充規定或另行制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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