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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溪湖區处分一批投机商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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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0226
颗粒名称:
溪湖區处分一批投机商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本溪市溪湖区人民委員会工商科,为加强市埸管理,严格取締投机行为,处分了十五名販卖国家統购統銷物資——豆油和烟酒專卖品,进行非法黑市交易的投机商販。
关键词:
投机行为
正常交易
统购统销政策
内容
本市溪湖区人民委員会工商科,为加强市埸管理,严格取締投机行为,于最近处分了十五名販卖国家統购統銷物資——豆油和烟酒專卖品,进行非法黑市交易的投机商販。
据这个区工商科查获,从7月初到8月上旬,非法販卖豆油的就有五起,二百八十多斤;白酒十起,一百余斤。这些私貨的价格都高出国家牌价一倍至两倍。如食品杂貨业商販高树田,自 6月来,先后从昌图县投机油販武济周、聶淸、馬守山等三人手里购进豆油一百三十斤,轉手以一元二角一斤高价售出(国营牌价是每斤五角九分),牟取暴利。柳塘街王英福、許振刚、童守云乘市埸白酒脱銷之际,先后自辽阳、苏家屯等地私販白酒四十多斤,以每斤一元二角进行黑市交易。
这些投机活动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統购統銷政策的貫彻,扰乱了市埸的正常交易。这个区的工商科根据“本溪市自由市埸违法处理暂行条例”的規定,和经有关部門批准,分別給这十五名投机商販以罰款,按价迫卖、收购或沒收全部商品等处分。(刘連淸)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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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連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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