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區处分一批投机商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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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10226
颗粒名称: 溪湖區处分一批投机商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7年,本溪市溪湖区人民委員会工商科,为加强市埸管理,严格取締投机行为,处分了十五名販卖国家統购統銷物資——豆油和烟酒專卖品,进行非法黑市交易的投机商販。
关键词: 投机行为 正常交易 统购统销政策

内容

本市溪湖区人民委員会工商科,为加强市埸管理,严格取締投机行为,于最近处分了十五名販卖国家統购統銷物資——豆油和烟酒專卖品,进行非法黑市交易的投机商販。
  据这个区工商科查获,从7月初到8月上旬,非法販卖豆油的就有五起,二百八十多斤;白酒十起,一百余斤。这些私貨的价格都高出国家牌价一倍至两倍。如食品杂貨业商販高树田,自 6月来,先后从昌图县投机油販武济周、聶淸、馬守山等三人手里购进豆油一百三十斤,轉手以一元二角一斤高价售出(国营牌价是每斤五角九分),牟取暴利。柳塘街王英福、許振刚、童守云乘市埸白酒脱銷之际,先后自辽阳、苏家屯等地私販白酒四十多斤,以每斤一元二角进行黑市交易。
  这些投机活动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統购統銷政策的貫彻,扰乱了市埸的正常交易。这个区的工商科根据“本溪市自由市埸违法处理暂行条例”的規定,和经有关部門批准,分別給这十五名投机商販以罰款,按价迫卖、收购或沒收全部商品等处分。(刘連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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