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付公债的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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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9643
颗粒名称: 兌付公债的新办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历届国家经济建設公债券的持有人,从1957年起,如果通过預办公债还本付息手续,可以由人民銀行提早在9月30日以前15天内兌付中签债券的本金和全部到期利息。
关键词: 本溪报 兌付 公债 新办法

内容

【新华社北京26日消息】历届国家经济建設公债券的持有人,从今年起,如果通过預办公债还本付息手续,可以由人民銀行提早在9月30日以前15天内兌付中签债券的本金和全部到期利息。1957年国家经济建設公债的本息一律規定在明年起才开始兌付。沒有办理預办手续的,其兌付公债本息日期仍旧是从9月30日到12月21日止。这个办法是財政部和中国人民銀行最近制定的。采取这个新的办法,銀行可以主动地安排兌付日期和兌付数量,防止兌付金額过度集中,消灭公债持有人排队拥挤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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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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