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走回头路,坚决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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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9389
颗粒名称: 想走回头路,坚决不允許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记录了程連科不仅有反社会主义言论,还有反社会主义行动,抗拒社会主义改造。
关键词: 本溪市 回头路 改造

内容

·驅寒·
  程連科不仅有反社会主义言论,还有反社会主义行动,抗拒社会主义改造。今年4月里他就提出要退出公私合营,从此他就开始不交款了。当共产党号召各界人士帮助党整风的时候,他在工商联座談会上,完全同意說“公方是带汚点的反革命分子、私方经理是伪滿时期的溥仪、是傀儡”,把公私方人員之間的联系看成是“狼狽为奸”。他自己坚决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不是章乃器在本市的代理人嗎?
  程連科說,对我們旧商人改造太快了,言外之意,就是說社会主义改造太快了。請問程先生,社会主义要在什么时間开始对你来說較为合适呢?程連科在政协会议上說,旅店业只有走統一領导,自負盈亏的道路才会解决矛质。不,你又会說,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更好,你的愿望是貪而无厌,是沒个限度的。可是你应該知道,本溪市的工商业者,他們和全国工商业者一样,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要求尽快的放弃定息,不进行剝削;要求政府給摘掉資产阶級帽子,变成眞正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程連科說,“不交款犯法,那么单干也是犯法,要判我五年徒刑,就得判单干戶十五年徒刑”。这种歪曲政策的謬论,怎能使人容忍下去而不加以駁斥呢。1956年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还有少数单干工商业戶,政府根据他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帮助和敎育,逐步地把他們納入合营的道路上来。程連科是敲锣打鼓自愿參加合营的,連他的家属都表示拥护。但合营不久,他就占用公款,这当然是犯法的,单干业者他們沒有犯法。政府为什么要判他們徒刑呢。
  程連科說,“問題不解决就占用公款,办法不改变就坚决退出合营”,可是問題又都是些什么問題呢?程說超額奖不发(上級决定后发);房价定低了(事前已取得程的同意)等,致于說办法不改变就得退出合营,那么应改变啥办法,才会使程不退出合营呢?这充分說明是资产阶級思想支配着他,幻想継续过着資产阶級的腐化生活。正象他自己所說的,合营不方便,自己干卖多少得多少,要花多少就可以拿多少。
  程連科說,“今天干部光为国,不为民”,請問国家与人民应該怎样区別呢?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又有什么矛质呢。本市成千上万的干部,整天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建設社会主义国家而忘我的劳动着,这是为国家,还是为人民呢。如果說光为国、不为民,那又該怎么理解呢。你所說的“人民”实质是指象你这样的資产阶級右派分子吧!你要想走回头路,我們是坚决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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