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舍宅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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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8269
颗粒名称: 發生在舍宅邊的事情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讲述了本溪煤礦共產党員、總務科長遲丕英同志打了居民的孩子的事情,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舊社會里,屬于剝削階級一頭的,是可以驕縱自己的孩子幷欺侮鄰里的,若不然,又怎能顯示他們的“特權”呢?但今天是新社會,任何人都沒有“特權”的,党員干部和人民群衆的關系應該親如手足,更應処処作人民的榜樣。
关键词: 本溪市 遲丕英

内容

九公
  九歲的寳貴回得家來,双手捂着被人打得又紅又腫的腮帮子,再加上惨厲的哭聲,震撼了他媽媽的心弦。做母親的都疼愛自己的孩子。忍不住,她噙着泪珠,帶着寶貴,走到后院,找着老遲大嫂,說:“老遲大哥不應該把寳貴打成这个樣子;孩子有錯処,還有大人哪!”可是,老遲却理直气壯,在一旁揚言:“打人不對,打死償命唄!”
  寶貴媽有理說不淸,只好向人要了些“二百二”敷在孩子的傷処。入夜,寶貴躺在坑上直嗚咽,合上眼睛,還在驚叫:“媽,怕……媽,怕!”这眞使他媽媽焦躁不安。……
  居民們知道了这个事,戚戚喳喳地講开了。“打人是侵犯人權。”“他學習過憲法沒有?”“党員打人更是不對。”刹時,这个事情,就在整條街傳开了。
  7日。
  我因事到礦里,有位朋友告訴我說:“2日,本溪煤礦共產党員、總務科長遲丕英同志打了居民的孩子,被打的孩子和他的媽媽曾到党委來過,为了明辨是非,敎育干部,你也可去了解一下。”
  于是,我就捎帶地了解这个事情。當我走到寶貴的家里,看到寶貴的左臉還印着二塊手指形的烏靑,左眼皮和左臉蛋也仍有些浮腫,心里也感到一股酸味。这說明,當時的落手是不輕的。孩子有罪嗎?不!大人和小孩都一致述說了當時的情景:
  5月2日傍晚。
  寶貴六歲的妹妹素華,拿着一个風箏,在屋前空場跟另一个五歲的姑娘小坤(遲丕英的閨女)一起玩。冷不防小坤一抬小腿,就把風箏踩了个窟窿。素華急了,就举起小手,將小坤“扒拉”了一下。这時,遲丕英看着了,他飛步上前,不由分說,即把素華打了二下。素華哭了,寶貴一望,見是遲丕英打哭了妹妹,就罵了起來,幷說:
  你打我的妹妹干嘛?
  你罵人,我揍你!
  說罢,老遲就举起右手,敞开了粗壯的手掌,照准寶貴的左頬,“拍”的一下。寶貴被打得踉踉蹌蹌,更边哭邊罵(當然小孩罵人是不好的),老遲說:“你還罵,我再揍你。”眞的,他又在寶貴的臉上着了个滿巴掌。这下,寶貴的左臉开始發紅發腫,而老遲還一邊哈腰拿起塊石頭,一邊威吓寶貴說:“你回家,我砸死你!”……
  看來,遲丕英同志的确干了和自己身份不相稱的事情。有人還對我說,遲丕英同志認为自己是党員科長,多少就有种“優越”感,平時對閨女就養尊処優,過分溺愛;眞有股“擺在嘴里怕化了,擱在頭上怕摔了”的味道。小坤外出,他時常身隨其后,一遇風吹草动,便挺身而出。……
  舊社會里,屬于剝削階級一頭的老爺們,是可以驕縱自己的孩子幷欺侮鄰里的,若不然,又怎能顯示他們的“特權”呢?但今天是新社會,任何人都沒有“特權”的,党員干部和人民群衆的關系應該親如手足,更應処処作人民的榜樣。誰要是“暈呼呼”地認为自己“优越”,就隨便在群衆面前顯威風,那人家是不吃你这套的。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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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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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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