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发行1957年公債的几个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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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6611
颗粒名称: 关於发行1957年公債的几个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文章发表了关於发行1957年公債的几个問題。
关键词: 本溪报 公債 問題

内容

三、在推銷公債时期,受补助的职工(长期补助和临时补助的)是否也可以购买公債?
  推銷公債的原則是:“自愿量力”,不能强迫和平均摊派,认购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能多购就多购,不能多购就少的,沒有认购能力也可以不购。可以,在职工中間,有些人受到补助后,由于树立了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按个人的经济力量自愿认购一些,以帮助国家经济建設,这当然是好的举动。
  四、临时工人是否认购公債?
  建設社会主义是大家的事,因此,各阶层的人民都应当按着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认购公債,可以說,一切有独立经济收入的公民都是公債推銷的对象。所以无詮是在职工人和临时工人,职員和店員都可以量力认购公債。
  五、在职学員在哪里认购公債?
  据現在各单位的在职学員学习时間都不一致,有的长期,有的短期,同时发放工資大部分在原单位,因此,凡是在职学員一律由各学校动員认购,本人将认购額数轉回本单位,以便代收代交和代领公債券。在职学員的认购公債額,計算归各单位所分配的公債任务內。
  六、职工认购公債后,工作調动怎样办?
  这种情况是常有的。过去就有一些人在认购公債后,因工作調动而无处交款或虽交款而领不到公債券的現象。因此,1957年新規定,在认购公債结束后,各单位管理发工資的部門,要严格掌握情况,凡有調出調入的职工,要随时报吿市公債推銷委員会办公室,办理公債交款发券和公債推銷任务增减的手续。
  (续完)

知识出处

本溪日报

《本溪日报》

出版者:本溪日报

出版地:本溪市

《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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