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麽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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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本溪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620020210003671
颗粒名称: 爲什麽同工不同酬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6年10月本溪市聯營公司五金組的收款員張秀娟對單位評定工薪有意見。提出申诉,幷要求有關領導部門深入檢査處理同工不同酬问题。
关键词: 張秀娟 同工不同酬 提出申诉

内容

我叫張秀娟,是本市聯營公司五金組的收款員。我對我們單位這次評定工薪有意見。我要申訴,幷要求有關領導部門深入檢査處理。
  我從1951年参加革命到現在,一直在做收款工作。誰都知道,「收款」是件不好干的工作,稍一不愼,就會丟款差帳。因此,許多同志都不願意做。而我呢?沒有向困難低头,幾年來在党的培養敎育下,我安心和熱愛我的工作,員不能說對工作十分熟練,但也很少出差錯。远的不講,就從今年1月到現在就沒有丟過一次款、差過一次帳。對工作我從來不敢含混。为了這樣,我會主动咸少了給孩子喂奶的次數,改由保育員代喂奶粉。由于工作性贊的關系,我們下班很晚,每天得九點多鐘才能回家,如果赶不上晚班汽車,就得抱着孩子一步步走回去,等吃過晚飯就已經十一點多了。工作這樣困難,我沒有叫苦。虽然我愛人为了我的身體和孩子,會要我和領導講調換一下工作,但我沒有同意,我知道为了工作我應當克服困難。(補充一句,我們公司孩子媽媽沒有做收款員的,做營業員的也都是上午班,四點半就下班)我的行动感动了我的愛人,他利用自己的休息時間,晚上求接我。就是這樣,我也沒發过怨言。
  可是,當我知道我的新工資等級是四等收款員,月薪43元(原薪42.75元,1953年評的)的時候,我非常恢心,为什么同我一个組的,又一个班,而又同收一樣貨款的另一个收款員就被評为二等,工薪58元呢?如果與其他以及經常丟款差貨的同志相比較,相差就更懸殊了。我眞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是我的工作能力差嗎?是我落後嗎?是我滿足不了領導上的要求嗎?……我要求我的領導者能公開的答覆我。
  聯營公司五金組收款員張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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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日报》创刊于1948年12月24日,由本溪市委主办,报社下辖《本溪日报》《辽沈晚报·本溪版》两报及《洞天周刊》《经济周刊》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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