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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刘所長为什麼扣留我的車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6821
颗粒名称:
刘所長为什麼扣留我的車子
分类号:
D631.41
摘要:
本文介绍了鞍山市市民在购买并修理自行车时,被派出所所长以无牌照、有偷盗嫌疑为由扣留了自行车和证明。尽管市民提供了证明,但所长仍然未在两个月后归还自行车。市民多次询问,所长又质疑证明的真实性,要求市民重新开具证明。市民请求市公安局领导检查处理此事,并尽快返还自行车。
关键词:
鞍山市
自行车
派出所
内容
編輯同志:我父親在今年2月由家鄕(台安縣)花50元買來1台舊自行車,給我上下班使用。为了便于在本市办理稅务手續,買車子時在該縣一區開了1份証明。一天,我正在修理这台車子,準备办理車牌子,被居义街派出所所長刘洪善(現已轉柳西屯派出所)看見了,他說这台車子沒有車牌子,有偷盜的嫌疑。当時我虽然把証明拿出來給他看,他也不信,後來刘所長便把証明和車子給帶走了。他說等了解一下再还給我,可是現在已兩个多月了,仍未返还。
在这个時期,我曾幾次到派出所問刘所長了解淸楚沒有?我好取回車子。誰知刘所長又說我開來的証明是假的:先盖章,後寫的字。他讓我重開一份証明。我只好寫信給家里讓區上再給開一份証明來,可是區上不見原來証明不給再開,我把这个情况吿訴刘所長,但他还不給我那个証明,幷說留作档案材料。
我認为,刘所長扣留我的車子,是沒有道理的,幷且有損我的名譽。我要求市公安局領導上,檢查处理这件事,赶快把車子返还給我。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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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权
责任者
刘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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