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商趙德仁勒索錢財歐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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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6042
颗粒名称: 私商趙德仁勒索錢財歐打工人
分类号: F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趙德仁违反政府法令,通过学徒工压榨工人,长期拖欠工资,欧打工人,对社会主义改造表示不满。赵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惩处。
关键词: 政府法令 拖欠工资 趙德仁

内容

本市对爐山私营華昌服裝店經理趙德仁,为了達到个人賺錢的目的,一度違犯政府法令,不惜采取卑鄙手段,來訛詐工人的金錢。
  在1953、1954年間,他藉着有些妇女急于想找工作的机会,私自采用7、8名女徒工。他采用这些女徒工,不僅不給工資,反而每月向她們每人索取2斗高粱米,做为学徒的進資。後來,由于2斗高粱米不能滿足他的欲望,他便進一步采取了勒索手段:凡願到他那里学徒的人,必須帶來一台縫紉机;如果沒有机器,可拿出相当一台机器的款額,做为学徒的押金。
  去年3月間,女徒工秦桂英、趙春容、宋素彥等3人,就是在他这种私自規定的条件下,事先交給他370元錢的押金(其中秦桂英因当時沒有錢,現向別人借貸100元錢)。同年10月,政府制止他这种行为以後,这3个女徒工就向他提出退还押金,起先他抵賴不給,後來怕工人控吿,才答应把他用180元買來的房子折合305元、一台不値45元的破机器折合100元,硬頂給她們,当時規定在1个月時間內倒出房子。她們实在無可奈何,就只好允許了。可是过了兩三个月以後,他仍然藉口找不到房子,不給倒出。後來被她們催急了,他把305元賣給她們的房子,又用260元的低價往回買,这時她們被迫無法也只好賠錢賣給了他。就这样,这3个女徒工,被他弄來弄去,不僅白白地給他幹了7个多月的活,而且原來交給他的370元錢又被他剝夺了100多元,同時直到現在还有100多元遲遲不給。有一次,趙春容和宋素彥向他要錢時,他还威脅她們說:「这些臭無賴,再向我要錢,我豁出來我这条命,非殺死你們三口兩口的不可。」嚇得趙、宋二人再也不敢向他要錢了。
  趙德仁不僅以卑鄙無耻的低賴办法,訛詐工人的金錢,同時对工人的工資也故意長期拖欠不給,甚至工人要勤了,还辱駡和毆打工人。如原該店女工張淑雲,在今年「三八」節開完会,順便到他家要工資錢,他竟給張一个大耳光子,当張拉他到派出所去講理時,他又連連照張的腦前打了3拳,幷扯着張的脖領,反咬一口說張把他打了,由他家把張一直拖到她現在工作的單位——公私合营鉄东第五被服合作社,企圖掩盖群众的耳目。
  此外,趙德仁对社会主义改造也經常發泄不滿,当本市私营工商業实行公私合营時,他曾公開向群众說:「誰入合作社,就得餓死!」又說:「合作社怎麽不失火……。」以此來破坏社会主义改造。
  在偉大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許多資本家和私营工商業者,都以欢欣鼓舞的心情自覚地納入國家資本主义的軌道。但趙德仁不僅不接受政府的改造,反而明目張胆地訛詐和勒索工人的金錢,蛮橫地歐打工人,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人民的法律是不能容許的。他的罪惡,已引起当地群众的憤慨,本市有關机關,应根据情節,給予必要的惩处。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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