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關于加强產業工会工作的决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5212
颗粒名称: 通过關于加强產業工会工作的决議
分类号: D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的决议,要求健全已有的产业工会,并按产业系统领导,加強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地方工会需改进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作用。
关键词: 职工 产业工会 改进方式

内容

【新華社北京29日消息】1月13日中華全國總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員会第四次全体会議通过了關于加強產業工会工作的决議。
  决議説,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按產業組織工会,是我國工会的根本組織原則。在國民經济恢復時期,根据当時情况,工会所担負的任务应当主要地由地方工会在地方党委的領導下來進行。那時,过多地、过早地建立產業工会是不適宜的。現在,我國發展國民經济的第一个五年計劃已經進行了三年,完成幷且爭取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計劃是全國職工的共同努力目标;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已經系統地建立起來;私营工商業正在迅速地按行按業進行社会主义改造。因而,社会主义競賽、工資工作、劳動保護以及職工物質、文化生活等工作都必須根据各个產業的特點按產業系統來組織。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須加強產業工会。
  决議説,加強產業工会的工作,首先要健全已有的產業工会,使它們按產業实行系統領導。除了鉄路、第二机械、海員、邮电四个產業工会已实行系統領導以外,对其他產業工会分別提出如下要求:电業、石油、鹽業三个產業工会在1956年上半年基本上实現系統領導。
  重工業、第一机械、煤礦、紡織、林業、公路运輸六个產業工会在1956年内对所屬大部分工会組織实行系統領導。
  建築、農業水利、輕工業、商業、教育五个產業工会在1956年对一部分地區的所屬工会組織实行系統領導,幷且積極准备条件。爭取在1957年对所屬工会組織基本上实現系統領導。
  决議説,为了使某些國民經济部門的職工在全國範圍内按產業联合起來,必須在今後一兩年内,逐步恢復过去撤銷了的一些產業工会,幷且建立一些新的產業工会。
  省、市、自治區的地方工会認为有必要時,可以建立各該地區的地方工業工会;在市政公用事業職工較多的市,建立市的市政公用事業工会。
  决議説,为了加強領導,使工会更接近職工群众,必須把組織範圍过于龐雜的產業工会劃小:將重工業工会和輕工業工会依据行政管理系統的調整做適当的劃分。
  决議根据中國工会第七次全國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工会章程的規定,具体確定了產業工会全國委員会的職責,主要的有:会同國务院相应的部(總管理局)組織社会主义競賽和組織所屬企業單位簽訂集体合同;吸引職工群众参加改進各級經济管理机關对生產的領導工作,协助幷且監督各級行政管理机關改善職工的劳動条件及物質、文化生活条件;参加制定工資制度及調整工資的工作;批准所屬工会組織的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領導所屬工会組織開展劳動保護、劳動保險、生產宣傳、文化技術教育、生活住宅、女工家屬兒童工作;管理工会財务工作;管理本產業系統的工会幹部等等。
  决議要求各產業工会全國委員会必須采取各种措施,以使改進工作,健全領導,確实担負起上述職責。这些措施包括:按年、按季地制定工作計劃;根据本產業的特點,建立必要的部門工作;会同行政部門系統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生產者的經驗,系統地介紹和推廣苏联及各人民民主國家的先進經驗;举办工会專業幹部訓練班、采用各种方式在各工会組織間交流工会工作經驗;定期举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議;通过直接向企業的職工大会及中間环節的代表会議報告工作等方式,吸引職工群众向全國委員会提出批評和建議;举办各种群众性的活動,密切同職工群众的联系,从多方面進行共產主义教育,不断地提高職工群众的覚悟程度和組織程度。
  决議指出,在加強產業工会工作的同時,地方工会必須改進自己的工作方式,充分地發揮自己的作用。为了明確產業工会和地方工会的分工,確定地方工会的職責是:
  (1)組織各產業工会的共同性活動。
  (2)檢查当地各工会組織执行中華全國總工会的决議、指示的情况;監督各產業工会中間环節切实执行全國委員会的决議、指示,帮助各產業工会改善工作。
  (3)領導尚無產業工会全國委員会的各工会組織的全部工作;領導虽有產業工会全國委員会,但是尚未实行系統領導的各工会組織的工作,幷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帮助这些工会組織早日具备实行系統領導所必需的条件。
  (4)吸引当地各工会組織协助和監督地方政府改善医療事業單位、市政公用事業單位、文化教育事業單位以及供应机關的工作。
  决議説,產業工会全國委員会在進行工作中应該加強同地方工会的联系;產業工会中間环節在進行工作中,必須積極主動地取得地方工会的監督和幫助。
  决議最後説,建立和健全產業工会,是目前加強和改進工会工作的關鍵之一。所有工会組織应当統一認識,幷且積極地來做好这一工作。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