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提出中國靑年为实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奋鬥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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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5002
颗粒名称: 团中央提出中國靑年为实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奋鬥綱領
其他题名: (草案)
分类号: D432.9
摘要: 本文报道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公布了“中国青年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奋斗纲领(草案)”,要求各級团委带领广大团员和青年,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战斗。该草案是为了号召和组织全国青年为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包括在农业生产、文化娱乐、卫生健康等方面做出贡献。
关键词: 青年团 草案 发展纲要

内容

【新華社北京17日消息】中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員会公布了「中國青年为实現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奋鬥綱領(草案)」,要求各級团委帶領廣大团員和青年,立卽行動起來,投入战鬥。
  这个綱領草案是由团中央常务委員会提出的。在1月下旬,团中央曾經召集各省、市、自治區的团委負責同志和一部分省轄市、地委的負責同志進行討論,最後制定了这个綱領草案。
  綱領草案首先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是把我國農村建設成为社会主义新農村的偉大綱領。这个綱要草案第38条規定:「發揚農村青年的劳動積極性和学習文化、学習科学技術的積極性。農村青年应当成为農村生產事業和科学文化事業中的活動分子和突擊力量。」这是我們党对青年的高度信賴,也是对青年的偉大号召。
  为着使全國青年能够在实現農業發展綱要这个偉大的鬥爭中,貢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这个綱領草案向青年們提出了25条奋鬥的綱領。
  綱領草案説,農村青年都应当用自己的模范行動去影响和説服周圍的群众加入合作社,并根据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規定的条件,分期分批地推動初級社轉为高級社;已經参加農業合作社的青年应当爭取做一个优秀社員。从事林業、漁業、牧業、鹽業的青年,都应当積極地为实現合作化而努力。所有参加各种合作社的男女青年,都应当關心社內失去劳動能力的鰥寡孤独和殘廢荣譽軍人。
  綱領草案指出,農村青年应当成为迅速提高農業生產的一支英勇的突擊力量,成为宣傳和执行党和國家農業政策的積極分子。每个全劳力的男女青年都要分別尽先做到每人每年劳動250个或120个工作日。根据生產需要,特別是在遇有緊急或困难的生產任务的時候,農村青年还应当組成各种突擊隊,以自己的先進行为,尽快尽好地完成这些任务;也可以按照合作社管理委員会的决定,建立青年生產隊或青年生產組。在農業高額丰產的競賽中,凡是当地能够采取的一切丰產措施,例如实行連作、間作和普及良种等等,農村团的組織,都要積極推廣。为了發展生產,農村团員和青年都应当爱護牲畜,应当用一切方法開辟肥源、增積肥料。
  綱要草案要求農村青年站在兴修水利、保持水土的最前列,号召青年們把一切可能变成水田和水澆地的耕地通通有計劃地变成水田和水澆地;还要求青年們学習防治農作物虫害病害的必要知識和消滅虫害病害的技能,組織青年植物保護情報小組和消滅虫害病害的小組,保証在7年或12年內基本上消滅十大虫害病害。
  綱領草案提出,全國靑少年在除四害的鬥爭中应当特別出力;应当成为綠化祖國最積極最活躍的力量。綱領草案規定每年4月1日和11月1日为全國青少年植樹造林日,無論城市和農村的团的組織,都应当在这兩天,組織廣大青少年進行植樹造林活動。綱領草案还要求各地团的組織在当地政府的統一計劃下,組織青年開墾荒地。在各地修路的工程中,青年們应当積極帶头参加,为使我們國家的交通四通八達而貢献力量。
  綱領草案指出,農村团的組織和青年,应当積極地帮助政府教育和監督尚未改变成份成为社員的地主分子和富農分子,以及由合作社管制生產的反革命分子。团員和青年,应当經常保持高度的革命警惕性,隨時隨地同進行破坏活動的反革命分子作坚决的鬥爭。
  綱領草案号召:全國農村男女青年,都应当决心在7年內使自己擺脱文盲狀态,爭取成为有文化有知識的人。还要求農村团員和青年帶头学習和推廣普通話,力求12年內使所有青年少年都能够講普通話。綱領草案还要求農村青年成为開展農村文化娛樂的活動分子,成为推進農村衛生的積極力量。綱領草案指出:青年們应当把增強体質当做自己爱自己爱祖國的一項重要任务。
  綱領草案号召在工業、商業等各种崗位上的青年,熱爱工作,努力生產,支援農業的發展,号召青年們养成勤儉節約、建設祖國的高尚的爱國主义和共產主义的道德品質。
  綱領草案最後要求各級团的組織在廣大青年为实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的大進軍中,注意傳播和推廣先進青年的經驗、創造和他們的优良品質,加強团的組織建設,做到及時地把各个战綫上不断涌現出來的青年積極分子吸收到团里面來,認真地加強团的思想教育和健全团的組織領導,使青年团成为团結和組織全國青年勝利地实現这个奋鬥綱領的坚強核心。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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