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20日柏乡县人民法院制定了5条保障措施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2527
事件名称: 1955年11月20日柏乡县人民法院制定了5条保障措施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7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11月20日
发生地点: 柏乡县

事件描述

1955年11月20日,为落实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运动高潮有很多地方已经到来”的指示,加快和保障柏乡县合作化运动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法院制定了5条保障措施:及时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正确处理合作化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对合作社调解委员会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抓好典型案例,宣传党的发展合作化运动的方针、政策。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