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穆宗同治七年(1868)革除马草供给之弊,减轻县民负担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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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2260
事件名称: 清穆宗同治七年(1868)革除马草供给之弊,减轻县民负担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05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清穆宗同治七年(1868)
发生地点: 柏乡县

事件描述

清穆宗同治七年(1868),时槐水驿养马20余匹,驿递公文,马草由农民供给,农民送草千斤到官马号称之,往往曰二三百斤。农民对此非常不满,往往发生暴动,知县宋陈寿体恤民情,为革除弊端将累及全县民众的驿递差徭实行承包(每年每亩地出制钱四十文以包马草差徭)。由此,革除马草供给之弊,减轻县民负担。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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