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9日内丘县大孟村镇远大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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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唯一号: 030732020220002165
事件名称: 2005年11月19日内丘县大孟村镇远大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1394.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11月19日
发生地点: 内丘县

事件描述

2005年11月19日,凌晨,内丘县大孟村镇远大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该矿属六证齐全生产矿井,为集体企业,年生产能力6万吨。因没有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导致上风巷迎头30多方积水灌入工作面切眼和下运输巷。事故发生后,县委书记李学德、县长李俊良等县四大班子领导迅即赶到现场,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接报后,市委书记董经纬、市长姜德果,副市长李英民、戴占银、市长助理秘书长鞠朝武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到现场,迅即成立了以市长姜德果为组长的抢险领导小组和以县长李俊良为指挥长的抢险指挥部,并立即调集邢矿集团救护队、市矿山救护队等四个小分队,进行抢险求援。省长季允石、副省长付双建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也及时赶到现场指导抢险求援工作。截至11月21日凌晨4时20分,井下14名遇难矿工全部找到,现场求援工作结束。善后工作由5名县领导负责,成立了14个乡镇党委书记和22个县直部门一把手为负责人的工作组,对14名工亡矿工家属实行分包责任制,积极做好安抚和理赔工作。截至11月22日18时,远大煤矿与14名工亡矿工家属全部签订赔偿协议,赔偿金赔付到位,事故善后工作全部结束。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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