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政府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1020220000352
机构名称: 柏乡县政府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603.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地址: 柏乡县
前置机构: 柏乡县公署
起始时间: 民国17年(1928)
结束时间: 民国34年(1945)11月

机构描述

民国17年(1928)柏乡县公署改称柏乡县政府,直属河北省,知事改称县长;司法科改承审处。行政警察改称政务警察与承发史。办事机构有第一科、第二科、承审处。警察所改公安局,财政所改财政局,实业局改建设局。三等邮局、度量衡检定分所、救济院。基层建一区、二区、三区,设区长、助理员。 民国26年(1937)1月,柏乡县划归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管辖。10月,日军侵占柏乡县城,县政府的县长及随员南逃。日军与县城内临时成立的维持会,组成日伪柏乡县公署,设县长、日本顾问,下属机构与国民党县政府类同。基层设伪联乡。民国34年(1945)9月,国民党派接受大员为县长,到柏乡县城接管日伪县公署。11月,柏乡解放,国民党柏乡县政府垮台。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