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柏乡县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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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唯一号: 030731020220000321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柏乡县支行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474.pdf
地址: 柏乡县
前置机构: 华北银行柏乡支行
起始时间: 1946年10月

机构描述

抗日战争时期,由财政科掌理金融工作。1946年10月,成立冀南银行柏乡县营业所。1947年,随着解放区经济的恢复,开始办理存贷款、汇兑业务。是年,共有8名工作人员。1948年,在固城店、南鲁、县城分设三个兑换所。1949年更名“华北银行柏乡支行”。1950年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柏乡县支行,设人事、秘书、出纳、农金、信贷等5个股。1951年8月,在固城店区建立营业所,各村设金融委员或小组。1953年,增设保卫股。1954年,建立农村信用社。1958年12月~1961年12月柏乡县先后并入内邱县、隆尧县。1958年12月更名“内邱支行柏乡所”,1961年5月更名“隆尧支行柏乡分所”。1962年1月,恢复“中国人民银行柏乡县支行”。1963年12月,析出农业银行。人民银行设人秘、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股。1968年4月,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74年1月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原支行编制。1980年1月,除党务工作外,其余业务统归邢台分行直接领导。1984年5月1日,加挂中国工商银行柏乡县支行牌子,合署办公,1985年1月1日,易名工商银行。1986年6月,复建人民银行,成为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行政机关,管理和领导本县金融事业,调节信贷资金和货币流通,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1995年底,设人秘、会计、计划、货币发行、金(融)管(理)、稽核和保卫等6股,有干部职工35人。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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