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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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唯一号: 030731020220000227
机构名称: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
机构简称: 县检察院
文件路径: 0307/01/object/PDF/0307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897.pdf
地址: 内丘县
后置机构: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邯郸市分院
起始时间: 1955年5月

机构描述

1955年5月建内丘县人民检察院(简称“县检察院”),检察长由上级任命,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邢台分院领导。1958年12月,内丘、临城、隆尧、柏乡四县合并,四县人民检察院也合并为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邯郸地区分院领导。1960年5月又改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邯郸市分院领导。1961年5月分县后又划归河北省邢台分院领导。由于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于1967年春合属办公,并实行军管。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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