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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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8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政协
分类号: D627
页数: 4
页码: 568-571
摘要: 本章记录了柏乡县人民政协发展情况,包括发展概况、政协委员会及主要工作。
关键词: 政协 委员 柏乡县 会议

内容

第一节 发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柏乡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于194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具有人大、政协的双重职能,是建国初期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一种过渡组织形式。1950年1月、1952年3月、1953年4月分别召开第二、三、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直接过渡为人民代表大会,政协职能取消。到1984年4月,县级未设政协机构。
  1984年5月22日,中共柏乡县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召开柏乡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政协柏乡县常务委员会,为县级常设组织机构。从1984年9月,柏乡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起,政协委员开始列席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代表一起共商全县大事,健全完善了政治协商制度。
  第二节 政协委员会
  政协柏乡县委员会,三年召开一届,每届大会均设主席团,其历次会议,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后改为五年一届。县政协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秘书长组成,下设办公室。
  第一届政协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29日召开,设提案、文史、三胞(台湾、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科技咨询4个工作委员会,与会委员35名,其中,党政界11名,文化教育科技界10名,工农界5名,宗教、少数民族界3名,工商、经济界3名,侨属、台属界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柏乡县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柏乡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今后工作的报告》,通过了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并设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会务和机关日常工作。1984年9月20日、1985年4月28日、1986年4月9日,分别召开政协柏乡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二、三、四次会议。
  第二届政协委员会 1987年4月10~21日,召开了政协柏乡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提案、祖国统一、文史3个工作委员会,与会委员73名,其中,党政界15名,文艺、教育、科技、卫生界16名,工农界24名,宗教、少数民族界1名,工商、经济界12名,侨属、台属界5名。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听取和审议了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会议各项决议。之后,于1988年3月4日、1989年2月22日,分别召开政协柏乡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二、三次会议。
  第三届政协委员会 1990年3月22日,召开政协柏乡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提案、经济建设、文史科技、祖国统一4个工作委员会,下置工交、农业、财贸、文教、卫生、祖国统一6个工作组。与会委员90名,其中,党政界22名,文艺、教育、科技、卫生界33名,工农界13名,宗教、少数民族界7名,工商、经济界9名,侨属、台属界6名。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之后,1991年4月23日、1992年2月29日分别召开了二、三次会议,每次会议均列席人代会,听取、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通过本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政协委员会 1993年1月6日,召开政协柏乡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提案、经济建设、文史、祖国统一4个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交、乡镇企业、财贸、文化教育、卫生、祖国统一6个工作组,与会委员105名,其中,党政界25名,文艺、教育、科技、卫生界35名,工农界18名,宗教、少数民族界7名,工商、经济界15名,侨属、台属界5名。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之后,1994年3月23日、1995年3月19日召开二、三次会议,每次会议均列席人代会,听取、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工作报告》,通过会议决议。
  第三节 主要工作
  县政协自成立以来,政协主席参加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五套班子联席会议,政协委员列席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提出意见和批评,充分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柏乡的经济发展服务。
  1984年5月~1995年3月,政协柏乡县一、二、三、四届委员会,共收到委员提案423件,审查立案259件,作为建议案处理164件。每次会议前,将提案卡发给委员,委员写出议案交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将提案直接交有关单位承办,对同类提案较多的,将有关单位负责人召集起来,集体交办、督促。对重点提案,交县有关党政领导,责成职能部门处理,办理结果均向政协委员会书面答复,一式两份,一份留政协,一份送提案人。同时,每年县政协还有计划地组织委员搞专题调查、视察,调查和视察的范围涉及柏乡县改革和建设的诸多方面,如农业、工业、交通、水利、教育、财贸、养殖、乡镇企业、廉政建设等。1989年,政协委员“对小里岗的开发利用”和全县“村村通油路、村村街道硬化规划”,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经过反复论证,然后以提案方式提交县委、县政府。此项提案被采纳后,“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成为县乡政府的共识,1986~1995年民办公助、民工建勤多方投资700多万元,按四级标准修通了118个村,共计106千米乡级油路。
  1991年,县政协整理出版了《柏乡县文史资料》第一辑。县政协委员、河北省书法协会会员刘银汉,不顾80多岁高龄,花费两年多的时间,工笔小楷,抄写了清乾隆本《柏乡县志》,使已将破烂的古书得以准确清楚的保留。
  县城西街的侯凤林,从台湾回来探亲,恰逢生日,政协领导与有关委员登门祝寿。向他介绍了县情和解放以来家乡的变化。之后,请他参观了旧城改造工程和部分县办企业,侯凤林感动不已,表示要为家乡建设尽力献策。
  1994年12月,县政协组织委员视察了第一批实现小康村的三个乡(镇)的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工作,适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编出“简报”送交县委、县政府。
  养鸡是县委、政府“5568”工程(见县委重大决策)的强项,是柏乡县富民强县战略举措之一,全县人民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1995年初,受饲料价格上涨和禽蛋价格下跌的影响,全县养鸡业出现了大面积滑坡。局势不稳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县政协及时组织委员到西汪乡、南鲁乡的养鸡重点村、专业村和大户中进行调查,使养鸡户消除了思想顾虑,放心饲养,避免了由于停养而造成损失的结果。
  附:参议机构
  据民国《柏乡县志》载:清朝末年,柏乡县设自治局,旋复取消。宣统二年设自治预备会,宣统三年取消。民国初年成立会员议事会,杨尉坤为议长,民国3年取消。民国13年复立,设议长、副议长、议员。后改为参事会,设会长、副会长。民国16年取消。民国20年(1932)成立县自治预备会,作为各界人士议政机构,设主任,管理其一活动。30年代末,日伪统治时期,自治预备会解散。
  40年代初,县抗日政府为更好地引导各届群众参加广泛的抗日统一战线,参政议政。成立了柏乡县参议会,褚雄任议长、罗安维为副议长、张望溪为秘书、王喜春、王书其、白刚木为参议员。参议会成立后,组织各界群众宣传抗日政府的正确主张,响应抗日政府的号召,为抗日救国献计献策。1942年,日伪推行“强化治安”加紧大扫荡,县参议会解散。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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