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案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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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86
颗粒名称: (三)提案处理
分类号: D035.2
页数: 1
页码: 566
摘要: 柏乡县七、八、九、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向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督促催办,及时听取县政府关于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各承办单位多数在三个月办结。县人大常委会向人民代表大会做会议提案处理报告。
关键词: 柏乡县 提案 处理

内容

一、二、三、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一、二、三、四、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立常务委员会,提案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
  柏乡县七、八、九、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向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督促催办,及时听取县政府关于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各承办单位多数在三个月办结。将提案处理意见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后转交代表,做到件件有答复。县人大常委会向人民代表大会做会议提案处理报告。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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