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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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7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概况
分类号: D034.3
页数: 2
页码: 559-560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发动群众参政议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柏乡县人民政府建立区、村人民政权。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兼有人大、政协双重职能,是县级政权机构的过渡形式。到1953年4月先后召开了四届柏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7月4日柏乡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根据《宪法》规定,在县设人民委员会,柏乡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由县长、副县长、委员组成。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成立了提案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
关键词: 柏乡县 人民 会议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发动群众参政议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柏乡县人民政府建立区、村人民政权。1949年10月25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兼有人大、政协双重职能,是县级政权机构的过渡形式。与会代表经人民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推荐、选举或由政府邀请产生。到1953年4月先后召开了四届柏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颁发,确定在全国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月4日柏乡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根据《宪法》规定,在县设人民委员会,柏乡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由县长、副县长、委员组成。到1958年12月全县共召开了3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了每届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法院工作报告》,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县长、副县长、委员和人民法院院长。
  1958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撤销柏乡县建制后,柏乡县人民代表大会活动中断,1962年1月,柏乡县人民委员会恢复,7月召开第四届柏乡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66年1月,召开了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成立了提案委员会。是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代表停止政治活动。1981年2月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健全地方和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搞好柏乡县的经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柏乡县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95年期间召开了八、九、十、十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大会设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八、九、十、十一届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每届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在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县人民代表大会是柏乡县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执行机关是柏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初3年换届一次,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改为5年换届一次。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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