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柏乡县几项重大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39
颗粒名称: 四、柏乡县几项重大改革
分类号: F304.2
页数: 4
页码: 518-521
摘要: 本段描述的包括柏乡县几项重大改革包括(一)粮价改革、(二)婚姻登记改革、(三)统计体制改革、(四)农村婚丧习俗改革。
关键词: 柏乡县 粮价改革 婚姻登记改革

内容

(一)粮价改革
  1988年,一方面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其中柴油的价格由过去的每公斤0.16元涨到1.6元;另一方面农产品内部之间的比价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与1965年比较小麦与皮棉的比价扩大了9.91%,小麦与花生的比价扩大了57.93%,小麦、玉米等粮食商品率约为25%,而种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在90%以上,实际收入高于种粮的几倍或几十倍,按现行价格体系,农民以低价售粮,实际上是向国家交了一笔“暗税”,而且这部分“暗税”由粮农自己承担,造成了粮农与其他农产品种植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平等。农村几经改革,广大农民已经走上商品经济的轨道,已不再是只识别行政信号的产品经济生产者,而是注重价格信息,能够进行多种选择的商品生产者,迫切要求自己在城乡交换中提高经济地位,要求得到实实在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要求等价交换。有计划地调整粮食定购价格,改变粮价明显不合理的状况,使农民种粮比较效益得到提高,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是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粮食市场的实际情况,本着“自求平衡,自我调节”的原则,将粮食部门的收购价格提高,基本与市场粮价持平,同时,将与粮食定购挂钩的平价化肥、柴油等全部实行议价销售,差价款用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使国家用于定购的“暗补”,通过收购农民的粮食“明补”给农民。县内经营柴油、化肥的自采部分和生产单位的增产部分,在物价部门规定的限价内议价销售,所得差价收入,分别由县财政、经营单位、粮食部门按比例分成,全部用于抵补粮价提高后的多支出款,另外,县政府还拨出一定款项予以补贴。
  粮价改革后,农民感到粮价基本合理,明显吃亏的现象消除了,收购时,农民不再因粮食价格偏低与干部闹矛盾。减少了与粮食生产挂钩的化肥、柴油的发放环节,清除了有关部门和少数干部截留平价柴油、化肥,甚至转手倒卖的腐败现象。减轻了粮食供销部门在印刷、发放挂钩柴油、化肥票证方面造成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农民通过向国家交售粮食,如数得到自己应得的实惠。1990年3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岳岐峰对《柏乡县粮食价格改革试验调查》一文很重视,派有关人员到柏乡县调查,将结果报中共中央、国务院。3月17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看了中央办公厅的第10期《综合与摘报》上编发的《河北省柏乡县在本县范围内进行粮食定购价格改革》一文后做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农业部部长何康亲自组织人员到柏乡县了解粮价改革情况,对粮价改革给予肯定,指出:“这是为逐步解决困惑多年的粮食价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并要求在全国推广这个经验。
  (二)婚姻登记改革
  婚姻登记改革前,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员都是由民政助理员兼任,既做20多项民政工作,又配合乡镇的中心工作,下乡包村,很少有时间能坐下来办理婚姻登记,使婚姻当事人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跑多次、费时间,托人说情,请吃喝,有的干脆不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造成早婚和私婚,群众怨气很大。
  县委、县政府对县民政局提交的《柏乡县民政局关于改革婚姻登记管理体制的报告》反复进行研究,统一改革指导思想,制定了《柏乡县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9月27日,政府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大会,宣布成立“柏乡县婚姻登记处”和“柏乡县婚姻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实现了全县集中办理,登记机关和队伍得到了加强,真正做到了依法办事,既方便了群众,又减轻负担,有力地配合了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民政部了解柏乡县的改革情况后,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全国第一个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并发文在全国推广介绍柏乡的经验。
  (三)统计体制改革
  80年代末,随着计划经济不断向商品经济转轨,县委、县政府在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中发现,由于各项统计数字,出自多门,时间效率低,准确度不够,直接影响了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
  1990年,县统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从柏乡实际出发,对全县的统计状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了《柏乡县统计局关于统计体制改革的方案》。县委、县政府对此方案很重视,相继召开了常委会、五套班子联席会等进行论证。同时,成立了县统计工作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门领导此项工作。并制定了《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统计体制改革的决定》。柏乡县统计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集中统一模式”统计新体制。改县统计局为县统计委员会,组建农、工、商、人口等各个专业调查队,将全县各系统、各单位的统计人员集中到县统计委员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1991年12月,国家统计局局长张塞到柏乡考察统计体制改革情况,认为柏乡县改革后的统计机构形式与内容相统一,与职能相一致,方向正确,称“在柏乡找到统计的新途径”。
  1992年1月,时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的叶连松率领省统计局长、副局长、计经委副主任、编办主任及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厅、体改委有关人员到柏乡考察统计改革情况,认为柏乡统计改革体现了精简、效能、综合、统一、节约的原则,要求首先在邢台地区推广,然后再选几个地市推广柏乡经验。同年3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记者组(团)到柏乡县采访统计体制改革情况,分别在《新华社内参》、《参考消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新闻节目中登载或报道柏乡县统计体制改革经验。
  1992年2月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柏乡县县长马明占、县统计委员会主任王禄群先后介绍了柏乡县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此后,柏乡县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在全国引起重视,来自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辽宁、黑龙江、湖南、湖北、福建、内蒙、天津等省市自治区的参观学习团(组)络绎不绝。
  (四)农村婚丧习俗改革
  80年代中期,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初步富裕起来的农民,红白事开始大操大办。一桩婚事下来,得花三四千元,不但把家里的积蓄花个精光,婚后欠下一大笔外债的农户也越来越多。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民,很难承受如此之大的开支,但碍于面子,谁都不肯把红白事的规格降下来,反而攀比之风越来越大。农民对此反映特别强烈,照这样发展下去,没钱的受不了,有钱的也有意见。怎么才能刹住这股挥霍浪费之风呢?
  1986年南大江村党支部书记刘春景主持召开了支部会,分析了这种大操大力的坏处,觉得再发展下去,群众经济上难承受,一个“事”办下来,有的家里的日子就给毁了,套脖子债几年也还不清。村风也影响坏了,乱七八糟的事,也可能因为再次受“穷”而露头。可怎么管法?还要讲究个方式方法。他们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由平时经常管村里红白事的人当会长,党支部再配个人协助管理,按勤俭节约的原则立上个章程。以后村内所有红白事都由理事会按章程操办,干部带头,任何人不能违背。
  三天以后,由村委会推荐,董新喜和刘振乱(原村里操办红白事的总管)任会长,支部委员孟建华任副会长,村里的几个厨师任会员,并制定了章程,然后召开村民大会正式通过。一、提倡结婚戴花行鞠躬礼;举丧事戴黑纱,扎花圈。二、办红白事不准大唱大演;办白事不准演奏封建迷信节目和曲调。三、禁止赠送高档礼品。四、参加婚丧人员,除家人亲友外,其它人不超过30个,费用控制在300元之内。五、结婚时女方不要彩礼。六、白事孝子不再磕头,不允许小孩参加。
  “红白事理会”成立后,遇到的第一桩婚事是孟胜金的儿子孟世妮结婚。孟胜金找到刘春景,说什么也不干,怕自家按章程办了,以后执行不下去。春景把十来户准备结婚的事主,都叫到村办公室,给各家主事人开会,郑重告诉他们:都必须按理事会的章程办。没买肉的不要买了,准备杀猪的不要杀啦;买好烟的搁到供销社代卖了吧。一宣布,没有一个反对,全都赞成。孟胜金也乐意地接受了。
  到孟世妮结婚的那天,由理事会列出帮办人名单,贴在世妮家门口,大队干部在那里把门,事前多订的帮办人都辞退了。偏要去的,被毫不留情面地给轰了出去。没名字的人再也不敢去了。晚上,没有大摆酒席,只摆了一个方桌,上边放上酒和喜糖。来的人到新房看看,吃两块喜糖,会喝酒的喝两盅酒,欢欢喜喜地离去了。
  头两家都照章程办了,挺顺利。到了第三家轮到了木匠李成发的儿子李玉海结婚,事理会碰了钉子。李成发会做木匠活儿,全村人都用得着,本人在村里威信也挺高。儿子结婚,想大闹一下,两班乐队都已请好,还想请戏班子唱戏,又订了好几辆汽车。会长找他,他说:我得大闹,答谢答谢乡亲。会长怎么做工作也说不通,就去找刘春景,春景和新喜、振乱一起去做工作,怎么也做不通。第三个晚上,突然通了。原来他那儿媳也是本村人,因村团支部做了这对青年人的工作,一做,就通了。结果喜事办得挺顺当。还节省了不少钱。
  自此以后,理事会按照章程办事,一直抓了下去。新媳妇是外村的、外县的都去做工作。结婚的不下百户,没有一户违反章程。
  白事比红事要简单些。理事会平常就造舆论做宣传:老人活着多孝顺,去世后丧事从简,这才是真正的孝顺。村民高新房家里本来就不富裕,1986年半年之内连续去世了两位老人。要是按往常的办法,新房家的日子就没法过了。可理事会给操办的,每次才花几十元。会长当着帮忙的人宣传:“新房家穷,你们都回家吃饭吧!”。都痛痛快快回去了,还都感觉这样做确实应该。
  南大江“红白理事会”的成功经验汇报到县里,立即引起了县政府领导的重视,感到这是很有意义的事,应当在全县推广,赶紧向县委书记崔宝玉做了汇报。一个“红白理事会”,摆到了崔宝玉的面前,这件事立刻引起他的高度重视,他觉得在全县范围内应该有一个婚丧文化的道德规范,重要的是教育广大农民如何遵守这些规范。抓好这件事,对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决定将南大江“红白理事会”的经验在全县推广。于是县委成立了柏乡县“红白理事会”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民政局主抓,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都参加。一时间,柏乡121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红白理事会”。经过各村“红白理事会”的努力工作,1986年全县近两千桩红白事,每桩事平均节省约700元,一年下来,节省费用140余万元。
  “红白理事会”,从1986年初柏乡县南大江村民首创,两年间即扩展到数万个村庄,遍及河北农村和相当数量的城镇街道;农民自治组织的大量涌现,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统统管了起来,有效地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邢台日报》、《河北日报》、《农民日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杂志社,都先后发表了有关报道,新华通讯社为此发了通稿。于是,一个蜚声邢台、河北乃至全国的“红白理事会”自此而诞生,乃至蔓延开去,使数千万农民拍手叫好。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