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农民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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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36
颗粒名称: 一、组织农民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
分类号: D221.22
页数: 2
页码: 512-513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柏乡县组织农民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
关键词: 县委 农民合作社 社员

内容

柏乡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生产力获得了解放。但是,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缺少人力、畜力和生产工具的现象。因此,广大农民迫切要求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发展生产。1950年春,东里村陈玉珠自发组织18户农民成立临时生产互助组,解决了一家一户人力、畜力、物力等方面的不足,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县委、县政府抓住这个典型,积极引导、逐步推广。1950年7月县委、县政府提出“一个干部搞一个互助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互助合作运动迅速掀起高潮。1950年底全县成立三夏互助组578个,三秋互助组705个,参加互助的男、女劳力9,889人,占全县劳动力的39%。之后,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纷纷建立。1951年,西路村胡志店组织5户农民在临时互助组的基础上,建立了常年互助组,互助组使用工票,年终用小米结算。在其影响下,部分临时互助组转向建立季节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1952年,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县委、县政府领导分赴所包区村,对生产互助合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县政府先后举办互助合作训练班、轮训班,培训轮训互助骨干,将工作重点转到巩固已有的互助合作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高级形式的互助组。至年底建立有组织领导、有记工制度的长期互助组647个,巩固发展临时互助组1,083个,入组农户7,602户,占总户数的38%,并在北黄泥试办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3年,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动员广大农民走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发家致富的集体化道路。县委、县政府适时引导,抓住北黄泥岳洛修农业合作社小麦亩产266.5公斤、创全县小麦亩产历史最高记录这一典型,大力宣传农业合作社的优越性,引导、鼓励农民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将长期互助生产组发展为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1月,县委、县政府把各乡总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等47名建社骨干,集中到县城进行培训,这些建社骨干学习了中共中央有关建社方针政策和外地建社先进经验、办法,思想认识很快提高,为在全县发展初级农业合作社做了组织上的准备。2月1日,县委成立了互助合作办公室,具体指导各区、乡、村的建社工作。2月1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对全县建社工作做了总动员。会后,县委抽调142名干部,组成建社工作队,分赴各乡村,指导建社工作。各乡村党员都积极带头,组织建社。但在建社中也出现了一些思想问题和消极因素,影响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5月23日,县委书记李春蕃到东里村农业社调查,发现这个社从去年开始由10个小社158户合并起来,社员们对各方面的用工及工值有怀疑,社员对社里的干部有意见,说什么“紧干慢干养活社干”。相反,也有的社员认为社长是当家的,社员是干活的,不关心社里的事,安于现状,抱有碗饭吃就算了的混天度日思想。农业社干部在贯彻互利政策上有不少失误,形成中农情绪消极。入春以来14个中农不参加劳动,贫农靠劳力入股怕工分值小,秋后分不到手里东西,也不积极参加生产,新中农站在中间,只埋头挣工分,不关心社里的事,生产难以正常开展。鉴于这种情况,县委书记李春蕃在东里村组织召开了支部会,向农业社的党员干部提出要求:1.收支公开,搞好预算,明确告诉社员,一个工值是多少,稳定贫农社员的情绪;2.教育社员依靠集体力量办社,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3.大社的干部每周集体办公一天记工分,其余时间按参加生产劳动多少记工分;4.向社员宣传政策,灾后增产部分不再统购,一律分给社员;5.改进记工方法,一律按劳动作业的质量、劳动强度和时间进行小包工。思想问题解决了,社员劳动热情高涨。鉴于此,8月,县委制定了《关于制定农业生产合作社社章的意见》。随后,各社都制定了社章,实行集体劳动,民主理财,各尽其能,按劳分配,提高了社员集体主义觉悟,巩固壮大了合作社,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到1954年底,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到247个,入社10,60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52%。1955年,为了加快发展农业合作社,保证建社质量,县委制定了《关于当前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草案)》,对农业社的整顿、巩固、发展、健全作出了具体部署。1955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955年12月25日,县人民委员会对南阳乡1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单干户1955年的粮食产量作了统计,13个合作社增产,粮食亩产由过去的30多公斤增加到50多公斤,单干户增长不均,产量较低。用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和增产数据说明发展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的光明前景,调动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于是很多乡、村的农民集体报名入社。是年全县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到457个,合作化乡21个,合作化村86个,入社15,390户,占总户数的75%。1956年1月8日,县委召开各乡总支书记、农业社长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指示和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会后,各乡制定合并发展初级社、转高级社的计划。1月18日,县委印发龙华乡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章,要求迅速在全县掀起转社高潮。娄月将全县所有互助组、初级社,用扩大、合并、升级的办法转建高级社88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8%。至此,柏乡县基本完成了对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各社采用集中管理体制,实行集体劳动,按计划生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农业完全取代了农村私有经济。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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