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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登记与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6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登记与监督检查
分类号:
F272.9
页数:
2
页码:
454-455
摘要:
本节描述的是登记与监督检查包括一、企业登记,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三、监督检查。
关键词:
登记
监督检查
柏乡县
内容
一、企业登记
工商企业的登记管理,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开、停、并、转、迁移、流动等经营活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工商企业实行登记管理,建立“经济户口”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实行行政管理,克服盲目性,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为调整工商企业提供参考数据,是分门别类进行研究的依据。开办工商企业,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其合法权益才受国家法律保护。
1949年2月,工商科首次对全县工商业进行普查登记,到5月份共登记285户。其中行商155户坐商47户,摊贩83户。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个体工商业分别改造成国营、集体和公私合营企业,并进行了换证登记。“文化大革命”期间,登记工作一度中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登记工作全面恢复,企业登记由县工商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管理条例每年进行一次登记。1978年登记全民、集体企业186户。1980年初对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全县共有企业125户,其中商业企业63户。在总数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0户,其中商业企业34户。集体所有制企业35户,其中商业企业5户。社队企业40户,其中商业24户。1986年共登记386户,按所有制性质划分,其中全民企业173户,集体企业213户。1995年全县登记在册企业共有518户,注册资金22,554万元。按行业类别划分:建筑企业21户,注册资金650万元;工业企业147户,注册资金16,035万元;交通企业12户,注册资金278万元;商业企业277户,注册资金5,018万元;金融保险业38户,注册资金358万元;农牧业1户,注册资金24万元;服务业21户,注册资金186万元;教育文化业1户,注册资金5万元。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
柏乡县个体工商户执照管理始于民国年间。1949年2月重新推行工商业登记制度,到5月份共登记行商155户,坐商47户、摊贩83户。1953~1958年个体工商业者逐步被改造成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转业务农。1953年全县共登记私营工商业931户(不包括烟酒业),从业人员1,304人,资本137,190元。其中商业266户,饮食业327户,手工业331户。1955年全县共登记私营工商业499户,从业人员711人,资本总额83,220元,其中商业122户,饮食业80户,手工业77户,烟酒业178户。1958年全县共有259户未经改造的小商小贩和个体手工业者,其中手工业16户,从业人员17名;小商小贩243户,从业人员260名。另外纯商26户,从业人员50名;商兼农12户,从业人员13名;农兼商和半农半商205户,从业人员205名。71.6%的固定烟酒商在城关、固城店和农村坐摊经营;28.4%的流动商贩每月赶集赶会走村串街送货上门,经营方式灵活多变。1961年个体商业有所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工商业完全被取缔。1978年由工商局核发个体工商业执照46个。1980年共登记个体商业345户,其中工业13户,商业332户。1986年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963户,其中工业89户,商业761户,其它企业113户。1990年登记1,171户。1993年登记1,488户,注册资金286万元,从业人员达3,215人。1995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610户,从业人员1,220人。到1995年底全县共有个体工商业2,951户,注册资金951万元,从业人数6,112人,其中工业142户,商业2,215户,运输业184户,饮食业226户,服务业100户,修理业84户。
三、监督检查
柏乡县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始于50年代初期,以后随着国营、集体企业的增多,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也日趋完善。1976年随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复,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也逐步正规化。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监督企业及时办理开业、停业及变更经营范围的注销登记;监督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端正经营方向;监督企业在范围内经营。一般情况下对企业一年进行两次检查。1978~1985年,共检查企业760户次,发现有问题的212户次,对有问题的单位均施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1981年上半年整顿有证个体工商业549户,其中商业142户,饮食业141户,服务业34户、手工业16户,修理业18户,运输业136户,特种行业20户,其它42户。整顿中,经营作风好的509户,存有问题的40户,其中抬高价格的20户,缺斤少两4户,掺杂使假6户,以次充好8户,投机倒把2户。取缔无证商贩42户。1982年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联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109户工商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检查,共计工业56户、商业53户,生产经营好的93户,有问题的16户。其中跨行业经营的7户,掺杂使假3户,违反物价政策4户,投机倒把2户。对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理。为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柏乡县从1984年开始,允许企业在不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前提下跨行业经营,工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1986~1995年共检查企业617户次,其中存在问题的有69户次,累计收取罚金7.7万元。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
1984年后,由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增多。1986年根据中央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指示精神,对全县各类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顿,对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一律取缔,企事业单位开办的公司,如不具备条件或名不符实的也予以取缔或变更名称。当年共有13个公司,其中取缔7个,限期补办登记手续的2个。1987~1988年在部分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后,由于物资短缺,特别是生产资料供给不足,“官倒”们利用计划价与市场价的巨大差额,以行政权力获得平价物资,然后转手按议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据此1989年柏乡县再次对各类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全县有公司34个,取缔17个。到1995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公司47个。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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