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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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50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272.3
页数: 2
页码: 381-382
摘要: 本文讲述了私营商业的经营管理情况。
关键词: 商业贸易 私营商业 经营管理

内容

清代,县城和较大村镇有各种店铺、货栈、作坊,民间货郎担村村有之,但县民多以农为本,以经商为主者不多。据民国21年建设局调查,经营杂货业者共60家,其中药材业12家,烧锅业2家,染房10家,粉房6家,糕点3家,游商、货郎担亦农亦商明显增多,尤以县城和固城店为甚。
  建国后,在县政府扶持下,私营商业得到发展。1946年成立柏乡县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10月12日(农历八月二十四日县城庙会),县政府组织了物资交流大会,全力支持私营工商业者正当经营,私营成交总额为86,800万元(旧币),占总交易额的62.6%。1953年全县私营商业发展到924户,其中坐商100户,商业摊贩164户;行商2户;工业坐商256户,工业摊贩705户;饮食服务242户,饮食摊贩85户。据《柏乡县关于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调查总结》记载:1954年7月,全县共有商户410户,其中棉布业6户,百货60户,饮食业120户,运输业7户,服务业16户,从业人员677人,资金65,178万元(旧币),第一季度营业额203,041万元(旧币)。1955年3月,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首先在县城、固城店、龙华、南鲁4个集镇建立合作小组7个,年营业额21万元。组织30人充当乡村货郎,以售、收兼作的方法活跃市场,年营业额9万元。1956年4月3日,县城内私营印刷、照像、镶牙、刻字等行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印刷、照像、镶牙、刻字公私合营经理部。同年,对全县410户私营工商业改造了397户,改造率占96.5%。1958年8月,全部完成了对残余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小商、小贩、个体手工业、私人诊所和私人房产出租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城镇、乡村建立了国营、集体商店或供销部。
  1962年后,国家允许老弱病残人员从事小本经营,城镇集市、庙会上出现私人摊点。“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户几乎绝迹。
  1978年后,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个体商业发展迅速。1980年,个体有证商贩零售额24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2,275.2万元的0.15%;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32.3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65.5万元的49.2%。1981~1984年,国务院连续颁发有关个体经营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后,个体商业进一步发展,有效地补充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丰富和方便了居民生活。1985年,个体有证商业年零售额382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2,666万元的10.6%;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101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126万元的80.2%。1990年,个体有证商业年零售额599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4,336万元的13.6%;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70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96万元的72.9%。1995年个体有证商业年零售额2,214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8,739万元的25.6%;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229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553万元的66.9%。个体商业者主要从事食品、副食、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中西药、化妆品、书报杂志、文化体育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首饰、燃料、建筑装璜材料、机电产品、饲料等,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兼理批发业务。资金在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分为固定地点开设门店或摆摊流动赶集两种。经营方式较为灵活,服务热情周到,对搞活流通、活跃市场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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