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私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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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50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私营商业
分类号: F721.4
页数: 3
页码: 381-383
摘要: 本章私营商业包括经营管理、集市庙会情况。
关键词: 柏乡县 商业贸易 私营商业

内容

第一节 经营管理
  清代,县城和较大村镇有各种店铺、货栈、作坊,民间货郎担村村有之,但县民多以农为本,以经商为主者不多。据民国21年建设局调查,经营杂货业者共60家,其中药材业12家,烧锅业2家,染房10家,粉房6家,糕点3家,游商、货郎担亦农亦商明显增多,尤以县城和固城店为甚。
  建国后,在县政府扶持下,私营商业得到发展。1946年成立柏乡县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10月12日(农历八月二十四日县城庙会),县政府组织了物资交流大会,全力支持私营工商业者正当经营,私营成交总额为86,800万元(旧币),占总交易额的62.6%。1953年全县私营商业发展到924户,其中坐商100户,商业摊贩164户;行商2户;工业坐商256户,工业摊贩705户;饮食服务242户,饮食摊贩85户。据《柏乡县关于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调查总结》记载:1954年7月,全县共有商户410户,其中棉布业6户,百货60户,饮食业120户,运输业7户,服务业16户,从业人员677人,资金65,178万元(旧币),第一季度营业额203,041万元(旧币)。1955年3月,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首先在县城、固城店、龙华、南鲁4个集镇建立合作小组7个,年营业额21万元。组织30人充当乡村货郎,以售、收兼作的方法活跃市场,年营业额9万元。1956年4月3日,县城内私营印刷、照像、镶牙、刻字等行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印刷、照像、镶牙、刻字公私合营经理部。同年,对全县410户私营工商业改造了397户,改造率占96.5%。1958年8月,全部完成了对残余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小商、小贩、个体手工业、私人诊所和私人房产出租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城镇、乡村建立了国营、集体商店或供销部。
  1962年后,国家允许老弱病残人员从事小本经营,城镇集市、庙会上出现私人摊点。“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户几乎绝迹。
  1978年后,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个体商业发展迅速。1980年,个体有证商贩零售额24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2,275.2万元的0.15%;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32.3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65.5万元的49.2%。1981~1984年,国务院连续颁发有关个体经营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后,个体商业进一步发展,有效地补充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丰富和方便了居民生活。1985年,个体有证商业年零售额382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2,666万元的10.6%;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101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126万元的80.2%。1990年,个体有证商业年零售额599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4,336万元的13.6%;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70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96万元的72.9%。1995年个体有证商业年零售额2,214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8,739万元的25.6%;个体有证饮食业年零售额229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额553万元的66.9%。个体商业者主要从事食品、副食、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中西药、化妆品、书报杂志、文化体育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首饰、燃料、建筑装璜材料、机电产品、饲料等,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兼理批发业务。资金在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分为固定地点开设门店或摆摊流动赶集两种。经营方式较为灵活,服务热情周到,对搞活流通、活跃市场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节 集市庙会
  据康熙《柏乡县志》记载,柏乡集市有5处,即县城市,每旬二、四、七、九日为集,货各有定处;固城市(即固城店),每旬一、六日为集;白楼市,每旬五、十日为集;南鲁市,每旬五、十日为集;南黄泥市(即南黄泥前街),每旬逢五、十日为集。民国21年前增加龙华市,每旬五、十日为集。1949年,境内共有大小集市12处:即北江、固城店、东小京、白楼、龙华、北黄泥、南黄泥、城关、南阳、西施庄、东南鲁、小里村。建国后,对县城、固城店、龙华3个较大集市进行了治理,设有正规的交易所。1958年后,由于取消私营经济,集市贸易日趋萧条。1962年后,又有所恢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除县城、固城店改为每旬一、六日为集,其它集市均被取缔。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城集市恢复每旬二、四、七、九日为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1993年,南黄泥前街恢复集市,改为每旬三、八日为集。1994年10月,新增常乐集市,每旬五、十日为集。1995年,境内共有集市4处:即固城店、常乐、县城、南黄泥前街。固城店、县城集市较大。县城出现了常年性的商贸农资市场和个体工商业经营者。
  据康熙《柏乡县志》记载,柏乡庙会有8处16次: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三月十五日,五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城隍庙会;二月十五日文安关帝庙会;三月初一路村崔府君庙会;三月二十三日里村东岳庙会;四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固城店奶奶庙会;六月初六日南阳、赵村龙王庙会;十月十九日施庄庙会;十一月十日、十五日驻驾铺庙会。民国《柏乡县志》记载,新增庙会5处:即正月十二渤海营庙会;二月初六北张庙会;六月十八日北大江庙会;六月二十四日北江庙会;六月二十九日南鲁庙会。民国21年后新增庙会:正月初八日赵营村庙会;正月初九南马庙会;正月十三日北滑、韩村庙会;正月十四日正元寺庙会;正月二十五日南黄泥、常乐庙会;二月初八日龙华庙会;二月十九日北黄泥、冯上京庙会;春分耿家庄庙会;三月初一日贾庄庙会;三月十八日东小京庙会;三月初六日北阳庙会;三月二十日南瀑水庙会;四月初八日南关庙会;四月十八马村庙会;六月初八日营儿、赵村庙会;八月二十四日东街庙会;北郝村庙会,1987年5月1日始举办牡丹节(牡丹花会),之后每年公历5月1日为北郝村牡丹庙会(牡丹节)。
  1995年柏乡县庙会有31处33日次,即赵菅村正月初八;南马正月初九日;渤海营正月十二日;北滑、韩村正月十三日;正元寺正月十四日;县城正月十六日、四月初八日、八月二十四日;南黄泥前街、常乐正月二十五日;北张二月初六日;龙华二月初八日;东文安二月十五日;北黄泥、冯上京二月十九日;贾庄三月初一日,北阳三月初六日;内步三月十六日;东小京三月十八日;南瀑水三月二十日;里村三月二十三日;固城店、马村四月十八;南阳六月初六日;营儿、赵村六月初八日;北大江六月十八日;北江六月二十四日;南鲁六月二十九日;施庄十月十五日;北郝公历五月一日;耿家庄春分。其中县城、固城店、龙华、营儿、南阳、南鲁、北黄泥规模较大。
  建国前的庙会,以善男信女烧香上供等迷信活动为主,建国后,逐渐演变成物资交流会。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集市贸易逐渐萧条。“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有庙会均被取缔。“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重新恢复庙会。80年代初期,集市、庙会以国营、集体单位摆摊设点者居多,到80年代后期,以私人摆摊设点者为主。1990年,集市贸易成交额1,236万元,1995年,成交额1,820万元。
  附:槐北综合集贸市场
  1992年始建,位于县城北关。市场建设总投资830万元,总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由南到北依次设有3排营业室,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中间设有1排售货棚台(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容纳坐商500户,流动商户1,000户,经营范围广、商品齐全,为柏乡县第一家大型综合市场。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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