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百货纺织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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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48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百货纺织品
分类号: F721.1
页数: 3
页码: 362-364
摘要: 本文讲述了百货纺织品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业贸易 国营商业 百货纺织品

内容

1948~1949年,高邑花纱布支公司在县城和固城店设花纱布小组,1951年划归柏乡领导,同年宁晋百货支公司在县城设百货小组,1952年,更名百货商店。1954年设纺织品公司和百货公司。1956年,花纱布公司并入百货公司。1958年12月~1961年12月先后并入内邱县和隆尧县百货公司,下属各商店并入城关公社中心商店。1962年1月,百货公司复建后,原属零售门店回归百货公司领导。1965年,有干部职工36人。1966年,成立文革小组,1969年由革命委员会领导公司工作。百货公司下设东风门市部和东风商场。1976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经理职能,是年有干部职工64人。1981年8月,下属百货商场实行独立核算。1983年,百货公司析出百货商场和纺织公司。1990年,纺织公司与百货商场又回归百货公司。1994年,百货商场再次从百货公司析出。1995年,百货公司有干部职工64人,下属22个批发门店。
  50年代初,百货公司主要经营百货类、文化用品类和五金交电化工类的批发零售业务,纺织品公司主要经营棉纱、棉线和布匹。1952年,百货商店销售自行车134辆。根据政务院规定:为计划限量供应棉布,1954年9月15日,对棉花、棉布、棉纱实行统购统销,对棉布实行计划限量凭票供应。所有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织布厂和手工业生产的棉纱、棉布和机纱、手纺纱、交织棉布一律由国营中国花纱布公司统购统销,不得自由出售。是年百货公司销售暖水瓶1,800个,缝纫机7架。1956年,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商业资金在2,000元以上的实行定息赎买,实行公私合营,国家派公方代表。对个体商贩组建合作商店,实行劳动分红,取消私营商店,是年销售手表15块。1957年,纺织公司销售棉布99.2万米。1959年,百货公司售出圆钉17吨,绸锻2,800米。1960年后,百货公司作为全县日用百货供应基地,担负着全县10个基层供销社的日用百货供应任务,成为三级批发站。1965年,实现国内购进2.47万元,调入101.42万元,销售146.3万元,其中调出1.9万元。1967年开始经营晶体管收音机,是年销售56台。1970年,始销黑白电视机2台。1974年,建成百货大楼,是年实现国内购进5.45万元,调入384.8万元,销售394.8万元。到1976年,经销7大类近4,000个品种商品,是年实现国内总购进2.95万元,调入380.6万元,销售382.1万元。1978年,在批发仓库建立样品专柜和库中配货台的基础上建立样品室、配货室、样品达到2,500多种,占现有品种80%以上,方便了客户对货场的挑选和缩短了提货时间。80年代初期,根据中央精神开始从厂家直接进货。1983年12月取消布票。1984年,百货公司实现总购进77.81万元,总销售额266.7万元。1985年后,由于打破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多渠道进货放开搞活,允许个体、集体商业自由购销,百货公司经营形势逐年滑坡。1990年10月,纺织品公司和百货商场回归百货公司后,仍为独立核算单位。1992年10月,在单位内部实行承包经营,对各门市部、零售商店、批发仓库由承包人组阁承包。1993年5月,收回承包库存商品,由承包人直接承包柜台、仓库。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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