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5年11月柏乡解放,县人民政府设工商局管理全县商业,1949年10月工商局改称工商科。1957年成立商业局,1958年6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商业局设6个行政科室(秘书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财金计统科、市场物价科、储运供应基建科)、6个经理部(农产品采购经理部、日用工业品经理部、生产资料经理部、副食品经理部、加工企业经理部、医药经理部)、镇内转运站、轧花厂和铁工厂。1958年12月~1961年12月柏乡县先后并入内邱、隆尧两县,柏乡县商业局也随之撤销。1962年1月恢复柏乡县建制,同时恢复商业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工作曾一度由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财贸组统管。1972年重建商业局,统管商业、供销工作。该局设办公室、政工组、计财组、副业组、业务组、局属9个公司(棉麻公司、百货公司、食品公司、服务公司、储运公司煤炭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药材公司)及2个市场管理所(城关管理所、固城店管理所)和固城店棉油厂。1972年12月商业局内设柏乡县革命委员会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78年市场物价管理业务从商业局析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1975年12月,供销合作社再次从商业局析出,下设办公室、政工组、业务组、计财组。1978年,商业局设食品、百货、五金、煤炭、医药、服务等6个公司,下属部、站、柜、组62个,干部职工470名。1980年1月,药材公司改属经委。1984年1月,煤炭公司移交物资局管理。1984年商业局改设秘书股(后设办公室)、业务股、物价情报股、计财股,下辖百货、纺织品、食品、糖酒、五金、饮食服务、石油等7个公司和一个百货商场、一个食品总厂。同年,进行商业体制改革,首先在小型零售商业内部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6月,县石油公司划归邢台地区石油公司管辖。1986年对下属工业企业实行“五权”(即人事权、经营权、管理权、财务权、生产权)下放。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采用竞选答辩和组织任命相结合的办法。1988年10月烟草专卖业务析出,成立烟草专卖局,隶属邢台地区烟草专卖局和县政府双重领导,以行业领导为主。1990年对商业柜台开始实行租赁制。1992年商业局加挂酒类专卖局牌子,下设专卖科,实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同年7月商业局改为经济实体,更名为柏乡县商业总公司。1995年9月酒类专卖局更名酒类专卖管理局。
1995年底,商业总公司机关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5人,正局级调研员1人。设一室(办公室)三股(业务股、计财股、商办工业股),下属单位:食品公司、百货公司、五金公司、糖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饮食公司、工贸实业公司、酒类果品公司、酒类专卖公司、畜产品公司、木材公司等11家公司和两家独立核算商场(即百货商场、糖酒商场)以及食品厂、酒厂、棉织厂、织物厂、制罐厂、肉联厂、羊毛衫厂、惠康食品厂等大小8家工厂。全系统有招待所1个、饮食摊点5个、照像馆1个、理发馆2个、浴池1个、批发门店42个(其中糖酒10个、五金10个、百货22个),零售门店31家(其中大型商场4家),全系统总人数1,482人,其中干部43人、职工1,439人。
第二节 百货纺织品
1948~1949年,高邑花纱布支公司在县城和固城店设花纱布小组,1951年划归柏乡领导,同年宁晋百货支公司在县城设百货小组,1952年,更名百货商店。1954年设纺织品公司和百货公司。1956年,花纱布公司并入百货公司。1958年12月~1961年12月先后并入内邱县和隆尧县百货公司,下属各商店并入城关公社中心商店。1962年1月,百货公司复建后,原属零售门店回归百货公司领导。1965年,有干部职工36人。1966年,成立文革小组,1969年由革命委员会领导公司工作。百货公司下设东风门市部和东风商场。1976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经理职能,是年有干部职工64人。1981年8月,下属百货商场实行独立核算。1983年,百货公司析出百货商场和纺织公司。1990年,纺织公司与百货商场又回归百货公司。1994年,百货商场再次从百货公司析出。1995年,百货公司有干部职工64人,下属22个批发门店。
50年代初,百货公司主要经营百货类、文化用品类和五金交电化工类的批发零售业务,纺织品公司主要经营棉纱、棉线和布匹。1952年,百货商店销售自行车134辆。根据政务院规定:为计划限量供应棉布,1954年9月15日,对棉花、棉布、棉纱实行统购统销,对棉布实行计划限量凭票供应。所有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织布厂和手工业生产的棉纱、棉布和机纱、手纺纱、交织棉布一律由国营中国花纱布公司统购统销,不得自由出售。是年百货公司销售暖水瓶1,800个,缝纫机7架。1956年,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商业资金在2,000元以上的实行定息赎买,实行公私合营,国家派公方代表。对个体商贩组建合作商店,实行劳动分红,取消私营商店,是年销售手表15块。1957年,纺织公司销售棉布99.2万米。1959年,百货公司售出圆钉17吨,绸锻2,800米。1960年后,百货公司作为全县日用百货供应基地,担负着全县10个基层供销社的日用百货供应任务,成为三级批发站。1965年,实现国内购进2.47万元,调入101.42万元,销售146.3万元,其中调出1.9万元。1967年开始经营晶体管收音机,是年销售56台。1970年,始销黑白电视机2台。1974年,建成百货大楼,是年实现国内购进5.45万元,调入384.8万元,销售394.8万元。到1976年,经销7大类近4,000个品种商品,是年实现国内总购进2.95万元,调入380.6万元,销售382.1万元。1978年,在批发仓库建立样品专柜和库中配货台的基础上建立样品室、配货室、样品达到2,500多种,占现有品种80%以上,方便了客户对货场的挑选和缩短了提货时间。80年代初期,根据中央精神开始从厂家直接进货。1983年12月取消布票。1984年,百货公司实现总购进77.81万元,总销售额266.7万元。1985年后,由于打破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多渠道进货放开搞活,允许个体、集体商业自由购销,百货公司经营形势逐年滑坡。1990年10月,纺织品公司和百货商场回归百货公司后,仍为独立核算单位。1992年10月,在单位内部实行承包经营,对各门市部、零售商店、批发仓库由承包人组阁承包。1993年5月,收回承包库存商品,由承包人直接承包柜台、仓库。
第三节 五金交电
建国后,五金交电由百货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经营。1975年5月20日,成立柏乡县商业局五金交电公司。当时有干部职工22人,下设一个门市部和一个修理部,五金交电公司担负着全县10个基层供销社及隆尧县的固城、小孟两公社的商品调拨供应任务。1990年,对批发部和零售门店实行租赁经营。1995年,有干部职工69人,下设一个批发部和二个零售门店,一个家电商场。
1959年,全县销售圆钉17吨。1966年,销售电子管收音机37台。1970年,由百货公司经销电视机,是年售出2台。1975年,五金交电公司主要经营五金、交通、电料和化工等4大类2,200个规格品种商品。是年实现国内总购进1.27万元,调入107.01万元,销售90.74万元,调出24.29万元。1976年6月,将人力车、铁锨移交生产资料公司经营。1980年,实现国内购进28.58万元,调入115.81万元,销售156.88万元。1983年,售出晶体管收音机2,045台、电视机109台。1984年,开始经营录音机、电风扇和洗衣机,到年底销售录音机140台、电风扇354台、洗衣机46台。1985年后,彩电供求销售比重加大且供应日趋紧张。1990年后,彩电供求日趋平衡。80年代后期,由于打破公私界限,经营五金商品者比比皆是,国有、集体和个体三者竞争激烈,五金公司经营额相对减小。1990年,对各门店实行租赁经营,是年实现国内购进105.54万元,调入166.8万元,销售310.84万元。1995年,主要经营五金、交通、电料、化工和家电等5大类2,600多个规格的商品,销售额日趋下降。
第四节 食品
1953年前,食品类由私人经营。1953年6月邢台专卖公司在县城内设经营处,成员8人,专营烟酒批发。1956年更名柏乡县专卖事业公司,1959年与副食品公司合并成立食品公司,1962年析出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主要经营烟、酒、肉、蛋、糖。1969年,食品公司与副食品公司合并,增加经营干鲜果品、菜、食盐、水产品、茶叶。1972年,食品公司下属单位有:第一门市部、第二门市部、第三门市部、蔬菜门市部、肉食加工厂、白阳食品购销站、固城店食品购销部、镇内食品站。1975年,筹建酒厂,同年再次析出副食品公司。1976年,食品公司下设19个单位,一个批发组,一个生产组、四个零售门市部、食品厂、酒厂、猪厂和10个食品购销站,共有职工180人。主要从事猪、禽、蛋的生产、收购、调运和供应工作。1982年析出食品厂,1993年析出烟酒公司,1993年10月下属单位肉联厂独立核算。同年在镇内食品站建羊毛衫厂。1995年,食品公司有工作人员61人。
1983年前,糖、烟、酒由食品公司经营。1983年4月,成立烟酒公司,专门从事烟酒批发业务。1988年10月,烟、酒经营分设,成立糖酒公司,有工作人员52人,下设两个批发部和三个零售门店,是年,销售收入55万元。1990年,在东环路组建第三批发部和第四零售门店。
1994年7月,成立糖类商品专营专卖公司(从糖酒公司析出),有工作人员49人,下设两个门店,是年,商品销售总额117万元。1995年,销售总额为157.8万元。1995年底,糖酒公司只有几间仓库和3名工作人员,已名存实亡。
第五节 饮食服务
1952年,成立合作饭店,归县供销社领导,1961年,划归食品公司,1965年,更名饮食服务总店,1968年,更名饮食服务公司。1972年,服务公司建造浴室一座,共设60个床位。服务公司下设第一饭店、旅店、镇内饭店、浴池。1989年,三类商品购销公司划归饮食服务公司领导。1993年,饮食服务公司析出饮食公司、酒类果品公司。到1995年底,饮食服务公司有人员43人,下设照相馆1个,理发馆2个,招待所1个,饭店1家,浴池1个,年营业额14.6万元。
建国前,境内共有饭馆、店18家,分布在城内8家、固城店3家、南鲁2家、白阳1家、西汪1家、镇内车站3家,从业人员54人,年营业额为18万元。建国后,私营饭馆发展到26家,摊点小吃30家。1956年公私合营后,有饭店、饭棚8家,农村集市饮食业小吃42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饮食业归国合统一经营。1967年饮食服务公司成立后,实行计划经营,经营方式单一,利润较小。1978年后逐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实行承包责任制,然后又实行大包干制。1985年后改为个人承包。90年代末,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饮食服务业形成国营、集体、个体竞争局面。到1995年,国营、集体饮食业较为萧条,而个体饮食业发展较快。
建国前,境内经营旅店行业者共计6家,县城内4家、固城店、南鲁各1家,另外有理发馆8家、照相馆2家。1949年10月成立余舍招待所和城关招待所,不久就予以撤销。1956年公私合营后有理发馆2家,照相馆1家。1965年成立国营旅店,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客房8间,床位32个。1978年建筑面积达1,242平方米。1986年更名商业招待所,建筑面积达2,800平方米,客房22间,安有床位64张,会议室容纳100人,满负荷接待能力为70人,共有职工28人。全年接待人数7,200人次,经营额3.6万元。
附:
1.政府招待所 亦称槐阳宾馆。始建于1962年,隶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62年在原拖拉机站旧址(县城秀才营街)上,因陋就简改造而成,拖拉机房改成客房,厂棚改成宿舍,到1975年全所共有职工10名,房屋74间,其中客房10间,会议室、宿舍共19间,床位135个,食堂6间,办公室、职工宿舍13间,仓库5间,仅能安排小型会议。“文化大革命”时期更名为“柏乡县革命委员会招待所”。1977年投资17万元,扩建客房楼一座,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1981年迁到县城北街,恢复政府招待所名称,有客房32间,大餐厅一个,小餐厅6个,会议室1个。1991年由县城北街搬迁到柏兴路(东环路)东侧。建筑面积达4,500平方米,有高档、中档、普通客房56间,床位180个,中小型会议室两个,高档餐厅10间,大、中餐厅各一个娱乐厅一个,停车场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从业人员35人,政府招待所设施讲究,功能齐全,服务上乘,能满足社会各界不同层次的食宿需要。
2.供销宾馆 1991年,县供销合作联合社投资120万元,在县城东街建供销宾馆。宾馆占地面积2,335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1992年5月开业,有干部职工28人,客房51间,床铺150个,高级餐厅和九间雅座室可满足200人同时就餐,有容纳30人的高档会议室和容纳120人的中档会议室各一个。1992年客房接待2,500人次,餐厅接待4,000人次,年营业额22.1万元。1995年有干部职工25人,营业收入44.1万元,接待人员12,400人次。
第六节 石油供应
县石油公司始建于1978年,但未正式经营业务,一直由临城“跨供”。1981年撤销县石油公司,建立县商业局石油供应管理站。1982年1月,建立石油管理站,职工7人。1982年、1983年、1984年国内销售分别为137.39万元、145.68万元、213.99万元,其中纯销售分别为47.13万元、64.64万元、93.16万元。1985年石油管理站上划邢台地区石油公司。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集体、个体加油部。1995年底,全县有加油站13个,主要经营汽油、柴油和各种润滑油。
第七节 烟草专卖
清代以前,境内尚无烟草经营,更无吸食者。民国初期,没有专门机构司烟草管理。据史料记载:民国20年,“烟草为柏乡出产之大宗,产量亦大,原料供土人吃吸,加以制造即成香烟销往邻近各县。”县民吸食烟叶(即旱烟)很普遍。30年代后,纸烟流入境内,人称“洋烟”。建国后,特别是农业合作化之后,种植烟叶者日减。人们大多吸食旱烟,间有吸食简装纸烟者。80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中、低档嘴烟开始被吸食者接受,并逐步普及,吸食旱烟者几乎绝迹。90年代初,中、低档嘴烟成为烟民的主要吸食对象,吸食高档嘴烟者当属公职人员,农民间而有之。尽管各种纸烟的包装上均警示“吸烟有害健康”,但吸食者有增无减。成年男性中吸食者十居七、八,女性吸食者为数极少。进入90年代以后,烟草种植者很少,但吸食者却有日益增加之趋势。
一、烟草经营
建国前,烟草均由小商贩自由经营,建国后国家实行烟草专卖政策,只允许私人商贩经营零售业务。烟草主要有国家商业部门经营,主要经营烟叶和简装烟。1965年,烟草销售额为80万元。1966年以后,由商业局管理烟草销售。1982年,烟草销售额为200万元,主要经营不带过滤嘴的精、简装烟。1985年,卷烟销售额为400万元。1988年,烟草公司成立后开始经营带嘴纸烟,当年销售额突破1,200万元。
1990年,烟草公司进货地点开始由省内二级批发站和烟厂转向省外二级批发站和烟厂进货。同时,改卷烟搭配销售为随行就市销售。1992年,全国烟草三级批发价、零售价全部放开。乡、村的烟草零售商贩得到发展,且逐年增多。1994年,烟草公司进入“云南两烟交易市场”。1995年,打入北京“中国卷烟批发市场”。先后与上海、昆明、楚雄、曲靖、长沙、贵阳等全国重点烟厂建立供货合同。1995年底实现购进2,300万元,销售2,500万元,上缴利税32万元。
二、专卖管理
烟草专卖政策宣传 烟草专卖局自1988年10月成立之时,就把烟草专卖政策的宣传做为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1992年元月1日实施后,本县利用牡丹节、葡萄节出动宣传车和利用收放机宣传烟草专卖知识。
烟草专卖市场管理 一是对烟草市场进行清查摸底,发放集体、个体烟草零售许可证150户;二是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卷烟和走私香烟。1994年,本县烟草专卖局配合县检察院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并将查获的261件假红塔山香烟在邢台市郊白马河进行公开焚烧,价值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