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队企业阶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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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453
颗粒名称: 二、社队企业阶段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2
页码: 343-344
摘要: 本文讲述了社队企业阶段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中共中央号召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要求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政策,社队企业才得以蓬勃发展。
关键词: 发展历程 企业阶级 柏乡县

内容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中共中央号召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要求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小型企业被平调为公社企业,但由于缺乏技术,管理不善,盲目上马等原因,导致大部分企业倒闭。1960年,社队企业绝大多数被解散。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间,农村工副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社队企业在种种干扰中虽有一定的发展,但速度相当缓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政策,社队企业才得以蓬勃发展。1978年,全县有社队工业企业146家,固定资产301.8万元,从业2,902人,工业总产值474.8万元,年利润96.1万元,税金14.26万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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