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路养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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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192
颗粒名称: 二、公路养护
分类号: U418
页数: 3
页码: 254-2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公路养护情况,包括管理机构,公路绿化,养路费。
关键词: 柏乡县 公路养护

内容

(一)管理机构
  公路站于1963年成立,有干部2名,养路工7名,负责县境内的公路养护工作兼管养路费征收、交通安全、地方道路的测绘设计和施工,公路站业务归县交通局和地区公路管理处双重领导。1985年底有养路工43名,其中集体工36名,正式工7名,10马力拖拉机4台,小型压路机一台,自动喷油车一辆,半自动喷油车一辆,小拖配动力推雪板二部,河北东风牌汽车2部,大型二轮轧路机一台,担负全县的公路养护任务。1985年柏乡县被地区命名为“公路无障碍县”。十五里道班,于1989~1993年连续被评为“文明道班”、“十佳道班”。
  1989年交通局成立“公路管理股”。1994年改为“乡村道路管理站”,有干部、职工5人,拥有15~18吨压路机一台,喷油车1辆,配备养路工31人,分包路段,及时进行养护。
  (二)公路绿化县政府遵照《交通部绿化公路暂行办法》组织群众多次在公路两旁植树。1978年对镇固线北段树木进行了更新,植白杨5万株(每边5行,株距、行距各2米),由公路站投资购进树苗,发动沿线群众栽树。1981年对宁高线全部树木进行了更新,每边各一行,生长良好。1985年底全县干线公路全部实现绿化,公路树木已达5.8万株。
  到1995年底,全县10个乡镇,118个村全部通了油路,全县乡村道路全长106公里,绿化投资36万元,绿化里程84公里,植树5.04万株,成活率为96.7%,保存率为94%。
  (三)养路费
  1980年前,征费工作由公路站1~2名职工代管。1980年6月成立了养路费征收小组,地点设在公路站,一名组长,两名养路工负责养路费征收工作。1983年人员增加到4人。1984年重新调整征费人员增加到5人。1985年11月成立了交通局征费股。1989年春天成立了养路费稽征站,人员增加到7人。
  遵照交通部颁发的《华北地区养路费征收暂行办法》,1961~1979年,征费标准为:营运汽车按运费收入的10%,畜力车按6%计征,非营运汽车75元/月·吨,拖拉机3.7元/月·马力,马车13元/月·辆,小驴车5元/月·辆。1980~1984年,征费标准为:汽车70元/月·吨,拖拉机3.5元/月·马力,马车10元/月·吨,小驴车5元/月·辆。1985~1989年,征费标准为:汽车90元/月·吨,拖拉机1.8元/月·马力。运输部门营运汽车征费度12%。1990年后,客车按160元/月·吨,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机动)按150元/月·吨收费。
  自1985年起,养路费稽征股开始办理车辆购置附加费业务,遵照交通部有关规定附加费按购车原价10%收费。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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