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差租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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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113
颗粒名称: 二、差租制
分类号: F014.2
页数: 1
页码: 2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清末民初和抗日战争时期,地主采取差租合一、转嫁负担的手段出租土地,雇工除缴纳约定的地租外,还要顶替地主当差出夫,加重了雇工的劳役之苦。胡上京一名柏乡县最大的地主,仅在八年抗日战争中,当差出夫之劳役(折合小麦140石),全部转嫁给贫苦农民。
关键词: 柏乡县 雇工 差租制

内容

清末民初和抗日战争时期,地主采取差租合一、转嫁负担的手段出租土地,雇工除缴纳约定的地租外,还要顶替地主当差出夫,加重了雇工的劳役之苦。胡上京一名柏乡县最大的地主,仅在八年抗日战争中,当差出夫之劳役(折合小麦140石),全部转嫁给贫苦农民。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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