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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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980
颗粒名称: 二、人口调查
分类号: C921.3
页数: 2
页码: 161-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四次人口普查。
关键词: 柏乡县 人口 调查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柏乡县进行了四次人口普查。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54年上半年进行,普查内容为人口数量、性别、各年龄人口数、城镇人口等项目,均为手工操作。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64年下半年进行,仍为手工操作。普查结果为:总户数23,789户,总人口102,737人,男52,009人,女50,728人,人口密度为383人/平方公里。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982年7月进行,初为手工汇总,后微机汇总。普查结果为:全县有10个公社,分121个大队,760个生产队。按1982年7月1日零时登记,全县总户数为31,064户,其中家庭户30,883户,集体户181户,家庭户平均每户4.47人,全县总人口140,842人,其中男71,126人,女69,716人,人口密度为526/平方公里。
  第四次人口普查于1990年进行。1989年末县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普查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1990年初各乡镇普查办先后建立,各村庄均成立普查组织。是年5月完成普查前期的户口整顿工作,6月进行试填草表,7月1~10日进行正式登记。汇总方式仍为先手工汇总,后微机汇总,结果印刷成册,普查结果:全县共有38,058户,总人口165,492人,男83,804人,女81,688人,人口密度为618/平方公里。
  另外,在平常年份,全国每年进行百分之一或当年人口自然变动调查,被抽查的县即进行抽样调查,经省级汇总,为国家提供年度人口自然变动数据。1991年,县成立人口调查队,专司其职,同时进行经常性的人口各项数字调查,以便摸清底数,实行统计监督,配合计划生育工作。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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