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禁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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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666
颗粒名称: 日常生活禁忌
分类号: K892.2
页数: 1
页码: 114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内丘县日常生活禁忌。
关键词: 内丘县 忌讳 日常生活

内容

日常生活禁忌没有烧完的劈柴,不让往水里放。菜刀不许放在盆里。空水桶不准担着回家。女人生孩子,不满月不出家门,也忌外人进月房。吃饭时不能用筷子敲碗。死了父母,三年不给舅舅拜年,要在家守孝。大伯哥不能同弟媳开玩笑。
  两口子不分梨吃,以免“分离”。院子前不栽桑(谐音丧),后不栽柳(坟前栽柳),门前不栽鬼拍手(杨树)。
  正月初一出门前不泼水、不扫地,损坏东西认为是不吉利,起五更后不准高声说话,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正月初一到初四、初十、十五,二月二是坐日,不主张干活。不出正月不剃头,剃头妨舅舅。正月不外借钱和粮。
  二月二龙抬头,这天早饭吃面条叫“挑龙头”,做早饭时不动刀。面和菜要头天晚上切好。这天日出之前还不准铡草,不推碾子,不打水。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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