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村居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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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5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村居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4
页码: 1112-111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内丘县的农村居民生活。
关键词: 内丘县 居民生活 农村

内容

在封建社会里,县域农民大多少地或无地,加之地主盘剥,农民生活极其贫困。农民收入主要靠农业,水利条件差,生产手段落后,种地只有“望天收”。风调雨顺之年,一亩好地收成不满一布袋(60公斤),灾年收获更少,甚至绝收。吃饭以粗粮和糠菜为主,除过节、生育、生病时吃点细粮,吃谷子面窝头即为条件较好之家。贫困家庭多以糠菜为主,难吃纯粮。冬闲时,为节约用粮,有的一天只吃两顿饭。山区、丘陵地带农民,因地少土薄,即使丰年也要采集野菜、树叶为代食品。富裕之家春节可吃点肉,穷人之家终年不闻肉味。如遇灾荒年,野菜、树叶被采光,只好以棉籽壳、枣核渣等充食,有吃观音土(俗称干干土)排泄不出而死亡,甚有人吃人的悲惨景象。穿衣均用土布,一补再补,褴褛不堪,常见衣不遮体。冬时,夹衣絮旧棉,来年春时掏出旧棉改为夹衣。住室多系土坯、卵石结构,秫秸树枝置顶,泥皮抹墙,低矮狭窄,难抵风雨。明崇祯十五年《内丘县志》称:“邑无胜仕巨商,水深土瘠,其居鲜壮庐”。又称:“兵殇后城毁者十之三,十之五;城西屡经寇绝,焚毁殆尽,间有一二子遗土窟藏身而已”。农民居住环境恶劣之极。很多人家铺无炕席,一家数人合盖一条破烂被子。引火以火镰击石,燃蓖麻籽、棉籽油照明,淋草灰去污洗衣。
  日本侵略军侵占内丘期间,实行了疯狂的“杀光、烧光、抢光”政策。日军焚房屋,掠财帛,淫人妇,种种惨状,目不忍睹。城镇乡村,遍地瓦砾,一望荆榛,衰草寒林,一片荒凉。1940年严重干旱,1942年至1943年,又连年旱灾和蝗灾。日军占领区百姓被迫背井离乡,四处乞讨,抛尸荒野,有家不能归者不计其数。
  抗日战争胜利后,经过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境内人民生活开始好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条件,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今已基本步入小康社会。
  1946—1949年
  1946年初,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富农土地、房屋、耕畜、粮食、衣物分配给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开始好转,基本上有地种,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丰年家中有余粮,歉收年亦无冻饿之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7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面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了农业集体化。1955年后,农民所食粗粮中玉米增多,高粱、谷子减少,改变了内丘农民东(平原)吃高粱(面)西(丘陵山区)吃糠(谷子面)的历史。农民的膳食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穿衣仍以土布为主,机织细棉布陆续进入农家并已普遍穿用。一般农民,夏有单冬有棉。翻盖旧房、建新房的增多,质量也有所提高。平原多为外砖里坯。山区、丘陵仍为卵石砌筑,但所用石、木料质量较好。“火镰取火”消失,以火柴代之。普遍用上了煤油照明,竹皮暖水瓶、自行车、缝纫机开始进入农家。因地域不同,平原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丘陵、山区农民较平原农民生活有一定的差距。
  1958—1978年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大跃进”,“共产风”盛行。农村大办集体食堂,吃饭不要钱。1959—1961年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济最困难时期。人均口粮一减再减,“低指标、瓜菜代”,人日均口粮最低0.3~0.4公斤,甚至只有0.2公斤。玉米棒芯、红薯蔓、棉籽饼、棉籽皮磨粉做代食品食用,农民因营养严重缺乏而患浮肿,有的农村妇女不来月经。丘陵、山区农村因有柿子、酸枣等可食,农民生活较平原区尚好一点。1962年开始,随着农业生产形势好转,农民生活亦开始好转。后几年连年丰收,为农民生活改善提供了条件。在此期间,农民服装多采用机制布料,食用细粮、肉蛋及果蔬数量有所增加。东部平原部分农户开始在室内垒土炉烧煤取暖,改变了过去借灶锅取暖习惯。农村住宅大多是老式的,罕有翻盖。此期间,农民以拥有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三大件”为荣。
  “文化大革命”前期消取了自留地,粮食产量徘徊不前,部分农村花钱靠救济吃粮靠返销。“文化大革命”后期,农业生产有所恢复。1958年到1978年,除中间三年困难时期外,内丘农民生活水平还是一直提高的,个别年份略有起伏。农民食用细粮多为一至四个月,较好的村队可达半年。其余食用玉米、谷子、山药(折合为粮)。每人布票5.77米(一丈七尺五寸),衣被布料需到县城国营门市和乡镇供销社购买,不足部分自纺自织。农村用电基本普及。是时,农民把吃细粮、盖新房、油满缸做为生活急需实现的愿望。1978年,根据对山区、丘陵、平原50户调查,平均人均居住面积13平方米。平均百户拥有170辆自行车,30台缝纫机,20台收音机,2台电视机,12块手表。
  1978—2000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产业调整,农村经济总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生活显著改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
  收入增加,1980年以来,农业收入逐年增加。随着县域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由单一的“务农”转向“务工”、“务商”等多种经营,非农性收入比重日益增大。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4元。198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2元。1994年,农民人均收入837元。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20元,其中非农性收入1650元。
  膳食结构变化,农民的食品消费档次日益提高,在膳食结构上也相应发生变化。生活用粮由粗粮变为细粮,由主食消费为主转变为主副食并重。亦有以粗粮换取大米调剂食用的。主要食用蔬菜还是季节菜和“大路菜”(大白菜、萝卜等),改变了过去咸菜就窝头的用饭习惯。肉、蛋、食用油及酱油醋、味精等调味品用量增加。
  家居环境,农民建房多以石料为基,红砖砌墙,水泥瓷砖粘外,涂料饰内,门窗多以木料、铝合金为材,镶玻璃。20世纪90年代始农民也有盖加宽房、二层楼的,内部设施诸如客厅、卧室、厨房、浴池、地下室应有尽有。(详见《基础设施》编)
  耐用品消费,农民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增多。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VCD光碟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话逐步进入农民家庭,一些富裕户亦有购置农用汽车的。2000年,每百户拥有89辆摩托车,19台洗衣机,12台电冰箱。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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