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类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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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5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家庭类型
分类号: C913.3
页数: 2
页码: 1109-11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内丘县的家庭类型,概括了小型家庭、联合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独身家庭、招婿上门的家庭等。
关键词: 内丘县 居民生活 家庭

内容

小型家庭
  20世纪50年代,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传统的联合家庭逐渐被小型家庭所代替,20世纪末农村和城镇几乎都成了小型家庭了。小型家庭是以一对夫妇及他们的子女所组成,在农村一般自己居住一所宅院,在城镇一般居住一个单元。他们基本上不依靠父母经济来源生活,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弟兄分居的小型家庭,每个家庭为年老的父母每年交纳一定的瞻养费,俗称“纳养老”。
  联合家庭
  由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由几代人组成的家庭称为联合家庭。1950年以前联合家庭居多。农业合作化前,农村以农户为单位进行耕作,大型家庭人多劳力多便于集中劳力、畜力和财力进行生产。且传统认为结婚后与父母分居为不孝,弟兄们都结婚了,方可分家门另居。20世纪50年中期随着集体化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制度,联合家庭逐渐减少,20世纪末已不存在联合家庭。
  单亲家庭
  父母一方去世或离异,剩下的一方与子女为单亲家庭。随着婚姻观念的改变,这类家庭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了。但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变,年龄较大的丧偶妇女,大多不再婚,单亲家庭有明显上升趋势。
  再婚家庭
  主要家庭成员离异或一方去世,剩下的一方再婚,重新组成家庭。随着婚姻观念的改变,20世纪80年代后,再婚家庭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独身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因残疾、懒散、贫穷而娶不起媳妇的“光棍汉”被称为独身家庭。随着生活水平、文化程度的提高,人生观念的改变,独身家庭又增加了新内容。单身家庭多为有知识女性,她们因种种原因,错过了男婚女嫁的年龄,他们把组成家庭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障碍,甚至把生儿养女也看成一种羁绊,认为不结婚才自由潇洒轻松,这样的独身家庭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招婿上门的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招婿上门的家庭不多。对上门入赘的男子都认为是“小子无能改换门庭”,到了儿孙辈还被人瞧不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独生女的家庭越来越多,招婿上门也就被看成是正常事了,对“外来人”也不歧视了,有了孩子可以随父的姓,也可以随母姓,也有以父母姓组为复性的。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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