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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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565
颗粒名称: 居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1
页码: 1109-1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的居民生活,概括了家庭、家庭类型、家庭称谓、农村居民生活、城镇居民生活、宗教等。
关键词: 内丘县 居民生活

内容

第一章 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多以大家庭为荣,追求“四世同堂”、“五世同堂”,讲究“书香门弟”、“耕读传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发生了明显变化,横向联合的大型家庭逐渐减小,小型家庭逐渐增多。
  第一节 家庭类型
  小型家庭
  20世纪50年代,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传统的联合家庭逐渐被小型家庭所代替,20世纪末农村和城镇几乎都成了小型家庭了。小型家庭是以一对夫妇及他们的子女所组成,在农村一般自己居住一所宅院,在城镇一般居住一个单元。他们基本上不依靠父母经济来源生活,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弟兄分居的小型家庭,每个家庭为年老的父母每年交纳一定的瞻养费,俗称“纳养老”。
  联合家庭
  由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由几代人组成的家庭称为联合家庭。1950年以前联合家庭居多。农业合作化前,农村以农户为单位进行耕作,大型家庭人多劳力多便于集中劳力、畜力和财力进行生产。且传统认为结婚后与父母分居为不孝,弟兄们都结婚了,方可分家门另居。20世纪50年中期随着集体化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制度,联合家庭逐渐减少,20世纪末已不存在联合家庭。
  单亲家庭
  父母一方去世或离异,剩下的一方与子女为单亲家庭。随着婚姻观念的改变,这类家庭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了。但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变,年龄较大的丧偶妇女,大多不再婚,单亲家庭有明显上升趋势。
  再婚家庭
  主要家庭成员离异或一方去世,剩下的一方再婚,重新组成家庭。随着婚姻观念的改变,20世纪80年代后,再婚家庭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独身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因残疾、懒散、贫穷而娶不起媳妇的“光棍汉”被称为独身家庭。随着生活水平、文化程度的提高,人生观念的改变,独身家庭又增加了新内容。单身家庭多为有知识女性,她们因种种原因,错过了男婚女嫁的年龄,他们把组成家庭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障碍,甚至把生儿养女也看成一种羁绊,认为不结婚才自由潇洒轻松,这样的独身家庭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呈逐渐上升的趋势。
  招婿上门的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招婿上门的家庭不多。对上门入赘的男子都认为是“小子无能改换门庭”,到了儿孙辈还被人瞧不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独生女的家庭越来越多,招婿上门也就被看成是正常事了,对“外来人”也不歧视了,有了孩子可以随父的姓,也可以随母姓,也有以父母姓组为复性的。
  第二节家庭称谓
  称谓
  父亲:爹、爸爸
  母亲:娘、妈妈
  丈夫:爱人、女婿、孩他爹、汉们、老头子、男人、老公
  妻子:爱人、媳妇、老婆、内当家、孩他娘、孩他妈、太太
  兄:哥哥、大哥、二哥、三哥
  兄妻:嫂嫂、大嫂、二嫂、三嫂
  弟:弟弟、二弟、三弟
  弟妻:弟妹、兄弟媳妇、孩他婶子
  姐姐:姐姐、大姐、二姐、三姐
  姐丈夫:姐夫
  妹妹:妹妹、大妹子、二妹子
  妹丈夫:妹夫
  祖父:爷爷
  祖母:奶奶
  曾祖父:老爷爷
  曾祖母:老奶奶
  伯父:大伯、大爷
  伯母:大娘、大大
  叔父:叔叔
  婶母:婶婶、婶子
  外祖父:姥爷
  外祖母:姥姥、姥娘
  母亲兄弟:舅父、舅舅
  母亲兄弟妻:舅母、妗子
  妻子的父亲:岳父、丈人、孩他姥爷
  妻子的母亲:岳母、丈母娘、孩他姥姥
  女婿:姑爷、他姐夫
  妻兄:内兄、大舅子、小孩他舅
  妻兄妻:小孩妗子、面称嫂
  妻弟:内弟、小孩舅、面称弟
  妻弟妻:弟妹、孩他妗子
  丈夫的父亲:爹、公爹、公公、小孩他爷爷
  丈夫的母亲:娘、婆母、婆婆、小孩他奶奶
  夫兄:哥哥、大伯子
  夫兄妻:嫂子、小孩他大娘
  夫弟:小叔子、弟弟、他叔叔
  夫弟妻:弟妹、小孩他婶子
  夫姐:大姑子、姐姐
  夫妹:小姑子、妹妹
  夫伯父:大爷、伯公
  夫伯母:大娘
  夫叔父:叔公、叔叔
  夫叔母:婶子、婶婆
  父姐妹:姑母、姑姑
  父姐妹丈夫:姑父
  母姐妹:姨母、姨姨
  母姐妹丈夫:姨父、
  女儿:闺女、妮子
  儿子:小子、孩子
  父续妻:继母、后娘、面称娘
  母续夫:继父、后爹、面称爹、爸。
  第二章 居民生活
  第一节 农村居民生活
  在封建社会里,县域农民大多少地或无地,加之地主盘剥,农民生活极其贫困。农民收入主要靠农业,水利条件差,生产手段落后,种地只有“望天收”。风调雨顺之年,一亩好地收成不满一布袋(60公斤),灾年收获更少,甚至绝收。吃饭以粗粮和糠菜为主,除过节、生育、生病时吃点细粮,吃谷子面窝头即为条件较好之家。贫困家庭多以糠菜为主,难吃纯粮。冬闲时,为节约用粮,有的一天只吃两顿饭。山区、丘陵地带农民,因地少土薄,即使丰年也要采集野菜、树叶为代食品。富裕之家春节可吃点肉,穷人之家终年不闻肉味。如遇灾荒年,野菜、树叶被采光,只好以棉籽壳、枣核渣等充食,有吃观音土(俗称干干土)排泄不出而死亡,甚有人吃人的悲惨景象。穿衣均用土布,一补再补,褴褛不堪,常见衣不遮体。冬时,夹衣絮旧棉,来年春时掏出旧棉改为夹衣。住室多系土坯、卵石结构,秫秸树枝置顶,泥皮抹墙,低矮狭窄,难抵风雨。明崇祯十五年《内丘县志》称:“邑无胜仕巨商,水深土瘠,其居鲜壮庐”。又称:“兵殇后城毁者十之三,十之五;城西屡经寇绝,焚毁殆尽,间有一二子遗土窟藏身而已”。农民居住环境恶劣之极。很多人家铺无炕席,一家数人合盖一条破烂被子。引火以火镰击石,燃蓖麻籽、棉籽油照明,淋草灰去污洗衣。
  日本侵略军侵占内丘期间,实行了疯狂的“杀光、烧光、抢光”政策。日军焚房屋,掠财帛,淫人妇,种种惨状,目不忍睹。城镇乡村,遍地瓦砾,一望荆榛,衰草寒林,一片荒凉。1940年严重干旱,1942年至1943年,又连年旱灾和蝗灾。日军占领区百姓被迫背井离乡,四处乞讨,抛尸荒野,有家不能归者不计其数。
  抗日战争胜利后,经过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境内人民生活开始好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条件,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今已基本步入小康社会。
  1946—1949年
  1946年初,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富农土地、房屋、耕畜、粮食、衣物分配给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开始好转,基本上有地种,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丰年家中有余粮,歉收年亦无冻饿之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7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面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了农业集体化。1955年后,农民所食粗粮中玉米增多,高粱、谷子减少,改变了内丘农民东(平原)吃高粱(面)西(丘陵山区)吃糠(谷子面)的历史。农民的膳食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穿衣仍以土布为主,机织细棉布陆续进入农家并已普遍穿用。一般农民,夏有单冬有棉。翻盖旧房、建新房的增多,质量也有所提高。平原多为外砖里坯。山区、丘陵仍为卵石砌筑,但所用石、木料质量较好。“火镰取火”消失,以火柴代之。普遍用上了煤油照明,竹皮暖水瓶、自行车、缝纫机开始进入农家。因地域不同,平原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丘陵、山区农民较平原农民生活有一定的差距。
  1958—1978年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大跃进”,“共产风”盛行。农村大办集体食堂,吃饭不要钱。1959—1961年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济最困难时期。人均口粮一减再减,“低指标、瓜菜代”,人日均口粮最低0.3~0.4公斤,甚至只有0.2公斤。玉米棒芯、红薯蔓、棉籽饼、棉籽皮磨粉做代食品食用,农民因营养严重缺乏而患浮肿,有的农村妇女不来月经。丘陵、山区农村因有柿子、酸枣等可食,农民生活较平原区尚好一点。1962年开始,随着农业生产形势好转,农民生活亦开始好转。后几年连年丰收,为农民生活改善提供了条件。在此期间,农民服装多采用机制布料,食用细粮、肉蛋及果蔬数量有所增加。东部平原部分农户开始在室内垒土炉烧煤取暖,改变了过去借灶锅取暖习惯。农村住宅大多是老式的,罕有翻盖。此期间,农民以拥有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三大件”为荣。
  “文化大革命”前期消取了自留地,粮食产量徘徊不前,部分农村花钱靠救济吃粮靠返销。“文化大革命”后期,农业生产有所恢复。1958年到1978年,除中间三年困难时期外,内丘农民生活水平还是一直提高的,个别年份略有起伏。农民食用细粮多为一至四个月,较好的村队可达半年。其余食用玉米、谷子、山药(折合为粮)。每人布票5.77米(一丈七尺五寸),衣被布料需到县城国营门市和乡镇供销社购买,不足部分自纺自织。农村用电基本普及。是时,农民把吃细粮、盖新房、油满缸做为生活急需实现的愿望。1978年,根据对山区、丘陵、平原50户调查,平均人均居住面积13平方米。平均百户拥有170辆自行车,30台缝纫机,20台收音机,2台电视机,12块手表。
  1978—2000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产业调整,农村经济总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生活显著改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
  收入增加,1980年以来,农业收入逐年增加。随着县域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由单一的“务农”转向“务工”、“务商”等多种经营,非农性收入比重日益增大。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4元。198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2元。1994年,农民人均收入837元。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20元,其中非农性收入1650元。
  膳食结构变化,农民的食品消费档次日益提高,在膳食结构上也相应发生变化。生活用粮由粗粮变为细粮,由主食消费为主转变为主副食并重。亦有以粗粮换取大米调剂食用的。主要食用蔬菜还是季节菜和“大路菜”(大白菜、萝卜等),改变了过去咸菜就窝头的用饭习惯。肉、蛋、食用油及酱油醋、味精等调味品用量增加。
  家居环境,农民建房多以石料为基,红砖砌墙,水泥瓷砖粘外,涂料饰内,门窗多以木料、铝合金为材,镶玻璃。20世纪90年代始农民也有盖加宽房、二层楼的,内部设施诸如客厅、卧室、厨房、浴池、地下室应有尽有。(详见《基础设施》编)
  耐用品消费,农民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增多。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VCD光碟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话逐步进入农民家庭,一些富裕户亦有购置农用汽车的。2000年,每百户拥有89辆摩托车,19台洗衣机,12台电冰箱。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内丘县工业薄弱,只有少量手工业从业人员,其收入微薄,生活困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职工数量大增,生活水平逐渐提高。1949—1957年,职工的年工资平均额由1949年的313元提高到1957年424元,增长35%。1958—1978年,职工的年工资平均额在500元左右,一般职工家庭购置有代表当时普通生活水平的“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职工比农民生活要好得多。
  1978年之后,职工收入和生活水平增长较快。1994年人均年工资3051元,平均年递增12.2%。随着收入的增加,职工生活越过越好,吃、穿、住、用等生活消费也起了新的变化。2000年,人均年工资11296元,职工生活向高品位迈进。
  膳食结构职工吃细粮的比重由20世纪80年代前的30%、50%,提高到90%以上。植物油的消费量,1978年平均每人每年1.5公斤左右,2000年已增加到7.8公斤左右。各类肉类由每人每年4公斤提高到10公斤。蛋类由平均每人每年15公斤提高到30公斤。食糖、水果、蔬菜等消费量都比过去大幅度增加。由于人们吃的主副食变化,从食品中摄取的热量也大大提高。
  衣着服饰职工服饰由穿棉布、涤卡、化纤棉花混纺品向晴纶、呢绒、毛料等发展,后又向精纺棉布、羽绒发展。花色款式也更加美观、大方、舒适,在衣着方面的开支大有增加。1965年,平均每个职工每月购买穿着用品的开支2.16元。1982年5.33元。1994年增加到15元,分别比1965年、1982年增长5.9倍和1.8倍。到2000年达到78.7元,比1965年增加30多倍。
  居住条件(见基础设施编)
  消费投资20世纪80年代在职工家庭中,老的“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已趋向饱和,对其需求主要是上档次、换名牌。家庭电器拥有量发展很快。1994年底每100户职工家庭拥有电扇17台,电视机13台(其中彩电8台),收录机8台,电冰箱6台,电话机3部,放像机1台,摩托车4辆,洗衣机3台,照相机2架。20世纪90年代中期,职工家庭拥有的家用电器数量和质量逐渐提高。彩色电视机由普通型变成豪华型,并且大多配备有VCD或家庭影院。落地扇或台扇等电器十分普遍,相当数量家庭使用空调,冬季取暖多用暖气。家庭普遍装电话,寻呼机、移动电话广泛使用。不少家庭已购置了电脑。职工的文化生活、精神消费支出亦较前些年有大幅度增长,其中人均用于书报和再教育的费用支出最为明显。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已成为家庭支出的主项。在一些富有家庭开始雇用保姆。2000年,每100户职工家庭拥有电扇100台、电视机100台、收录机100台、电冰箱90台、电话90部、放像机30部、摩托车90辆。
  第三章 宗教
  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道教历史最为久远。内丘境内庙宇多为道教庙观,鹊山下的扁鹊庙群规模宏大,使鹊山成为中国北方道教活动最活跃的地点之一。内丘佛教兴起较早,高僧佛图澄曾在内丘县境活动。清代,内丘又建了天下名庵圆津庵,培养出高僧海宽,成为少林寺第二十八代主持。
  时空转换,沧海变迁,内丘县道教,佛教活动由盛转衰。清朝末期天主教传入县内,始有少数村庄的部分农民信奉天主教。
  第一节 教别
  道教
  道教在民间根深蒂固,源远流长。天地神者,家家供奉。县城村镇均有大小不等的各种庙宇。清末以后,县内道教庙观多数破废,道徒走散。鹊山脚下神头村的扁鹊庙群是域内最大的道教庙观。以扁鹊为首的神化了的人物,备受尊崇,前来顶礼朝拜的香客涉及周边县、市,并扩展到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人数达十万人之多。从农历二月初开始前来朝拜者络绎不绝,直到三月初一庙会达到最高潮,周边各县还在庙宇周围设有茶棚,为朝拜者提供食宿。
  佛教
  佛教为印度释迦牟尼创立,西汉时传入中国。唐朝、后赵时期为内丘县佛教鼎盛期。明朝末年内丘佛教发展缓慢,清代已是衰败。寺庙多毁于战火,其后虽有恢复,但规模难如其前。民国年间战火频繁,特别是日军侵华战争,使得多数寺庙毁坏,僧民走散。近年来,有外地僧人到内丘进行佛事活动,县内亦有人以居士身份参加佛事活动。近几年佛教活动又有所恢复,信佛拜佛者以老年人为多。
  天主教
  清末内丘县始有天主教活动。教徒主要分布在金店、大辛庄、大原等村庄。2000年末有教民977人。
  大辛庄天主教会1914年传入,1917年归顺德府波兰教区,教民150人。设有神甫、会长、副会长,建有教堂、客房、钟楼。驻会神甫有七八人之多,是顺德教区下设的中心教会,包括隆尧县境内等十几个村的教民前来活动。2000年末有教民300多人,神甫、会长、副会长等8人。
  大原村天主教会1856年传入,初有教民30多人,先后属大名、真定府、顺德教区。至2000年末,有教民200余人。
  基督教
  民国年间基督教传入内丘县北张麻村,有教民100人左右。截至2000年末有教民近200人。
  第二节 宗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宗教归县民政局管理。
  宗教场所管理
  信教人员须在固定的所在民政局登记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道教在庙观、佛教在寺庵从事法事和佛事活动。天主教、基督教教民较集中的村庄大辛庄、大原、北张麻建有教堂,作为教民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对分散的教民由民政局规划出6处宗教活动点,供其进行宗教活动。
  神职人员管理
  内丘县天主教、基督教原神职人员已年老过世。为使教民过好宗教生活,市宗教部门为内丘县调配了天主教、基督教神职人员。对其以外的神职人员到内丘活动则予规劝,不予接受。对地下神职人员到内丘活动,则视为非法,将其逐出县境。
  道教观已无活动。佛教僧民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后在指定的地点从事佛事活动。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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