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物管理及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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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4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物管理及普查
分类号: K872.22
页数: 1
页码: 10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内丘县的文物管理及普查。
关键词: 内丘县 文物管理 文物普查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内丘县文物管理工作由抗日县政府文教科负责。1950年,县成立文化馆,由馆内设专人负责。1956年,遵照上级指示,县文化馆有关人员将全县文物进行普查,掌握了全县文物的分布、数量等情况。1981年,县文化局组成文物普查小组,再次将全县文物普查一遍,写出了《内丘县文物初考》。1983年,文化馆设立文物组。
  1984年10月,内丘县文物保管所成立。时编制3人,房舍5间。文保所成立后,先后对馆藏文物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建档。集资对扁鹊庙群中的后土殿、广生殿、药王殿、扁鹊殿进行了大规模整修。同年,县文物保管所对全县文物进行第三次普查。此次普查,先后发现唐代邢窑遗址28处,从中发现了细白瓷器物和唐三彩,发现唐代陀罗尼经幢,牛王庙古戏楼等。并对上述发现进行了鉴定、搜集和整理。同年,在数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首次编辑了《内丘县文物志》。1988年,配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内丘城关遗址进行试挖发掘了唐代邢窑遗址,出土了大批器物标本。1991年,内丘县文物保管所被评为河北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1994年,因修北京至深圳高速公路,在官庄小驿头考古调查和勘探中,发现龙山文化遗址及商代遗址和春秋战国中期墓葬,并进行了发掘。1999年又重修了《内丘县文物志》。是年,内丘县成立旅游文物管理局,文物工作归其管理。
  截至2000年,境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邢窑遗址(1996年12月公布)。有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扁鹊庙(1982年7月公布)、牛王庙戏楼(1993年10月公布)、吴村墓(1982年公布)、千佛阁(1993年10月公布)、明长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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