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4396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文化市场管理 |
分类号: | G249.20 |
页数: | 1 |
页码: | 98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20世纪80年代始,内丘县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宣传、文化、教育、公安、广播、工商、妇联、青年团等部门联合组成。主任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文化的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和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文化(教育)机关。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境域内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网吧、图书市场、文艺演出、复印打字、印刷厂等的执法管理,以清除黄色内容、打击非法经营为主要工作任务。对其他经营项目过多过滥的现象,进行压缩控制,对审验合格的进行合理化调整。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持有稽查证,还身着有执法标志的服装。 |
关键词: | 内丘县 文化事业 市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