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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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39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文化市场管理
分类号: G249.20
页数: 1
页码: 9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世纪80年代始,内丘县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宣传、文化、教育、公安、广播、工商、妇联、青年团等部门联合组成。主任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文化的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和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文化(教育)机关。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境域内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网吧、图书市场、文艺演出、复印打字、印刷厂等的执法管理,以清除黄色内容、打击非法经营为主要工作任务。对其他经营项目过多过滥的现象,进行压缩控制,对审验合格的进行合理化调整。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持有稽查证,还身着有执法标志的服装。
关键词: 内丘县 文化事业 市场管理

内容

20世纪80年代始,内丘县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宣传、文化、教育、公安、广播、工商、妇联、青年团等部门联合组成。主任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文化的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和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文化(教育)机关。
  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境域内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网吧、图书市场、文艺演出、复印打字、印刷厂等的执法管理,以清除黄色内容、打击非法经营为主要工作任务。至2000年底,文化市场管理本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扫黄打非,将非法经营的游戏厅已基本取缔,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境域内的录像厅全部关闭。对其他经营项目过多过滥的现象,进行压缩控制,对审验合格的进行合理化调整。
  定期开办法人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其合理经营意识,使文化市场逐步走向秩序化、法制化的轨道。每年完成图书、音像、出版、印刷等行业的年度审核,换发证工作。经常走访调查,对“黑网吧”、“地下游戏厅”、无证音像店、非法书店、非法演出等违规现象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没收或暂扣设备等,对情节严重者,依法将其取缔、关闭。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持有稽查证,还身着有执法标志的服装。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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