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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文化事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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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38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化事业
分类号:
G129.22
页数:
7
页码:
982-98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内丘县的文化事业,概括了文化行政管理、文化事业设施、文艺团体、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市场管理等。
关键词:
内丘县
文化史
文化事业
内容
第一节 文化行政管理
元代及其以前文化行政无考。
明清时期,文化事业归衙门礼房管理。民国时期归文教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下设教育科,文化工作由其管理。1954年,始设立文化科。1958年,文化、教育两科合并,成立文教局。1967年,文化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领导管理。1968年1月,县成立革命委员会,设政治部,文化工作归其管理。1972年,恢复成立了文教局。1980年,文化从文教局析出,成立文化局。1984年,文化、教育两局再度合并为文教局。1987年,县成立教育委员会,又恢复文化局。1994年,文联并入文化局。1995年,文化局、教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三家合并,成立内丘县文化教育委员会。1996年文联析出后文化教育委员会改为教育文化体育局,下设文化股,管理文化事业。
第二节 文化事业设施
文化馆、文化站
内丘县文化馆是县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始建于1950年7月。时建制2人,房5间,与书店合院办公,址在西街路北。工作人员经常驮上汽灯、行李下乡宣传时事政策等。1954年,邢台地区文化局发给一台收音机,每逢集日或庙会、节假日为群众播放。1957年,馆址迁到县城解放路西端路南(现址),有房舍18间。1958年下半年,内丘、临城、柏乡、隆尧合并为内丘县,成立内丘县文化总馆。1960年曾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单位”。1962年大县分置,文化馆亦分开。1979年,内丘县首次购置两台彩色电视机,其中一台置放在文化馆,供群众观看。同年,在深山区侯家庄建文化分馆(1983年机构撤销,馆址卖掉)。1986年创建耕耘美术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培养人才110多人。1989年,省县拨款建三层图书馆大楼,与文化馆合署办公。馆内设创作组、美术摄影组、文艺组及展览室、排练室等。1990年购置一套现代化灯光、音响设备并组建“心连心艺术团”,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是年,荣获“河北省先进文化馆”称号。2000年有干部职工12人。
基层文化站始建于198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0)30号文件精神,全县15个公社均建文化站,专职人员共16名,后经考核,8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文化站均建在公社(后改乡、镇)所在地。站长由公社主管文化的副职乡级领导兼任。站内设有阅览室、游艺室、展览室等,是乡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1984年,省拨款为白鹿角乡文化站建房5间;同年,白鹿角乡文化站被评为“河北省先进文化站”。1990年、1994年,河巨乡文化站、柳林乡文化站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先进文化站”。到2000年,各乡镇文化站大多已不存在。
电影演出公司
内丘县电影公司、内丘影院、内丘礼堂原为独立核算单位,各为一体。2000年,县政府将其合并为内丘县电影演出公司。
电影公司 1950年秋,县文化科组织放映人员在内丘县北街城隍庙院内首次放映电影,观众人山人海。
1955年,内丘县正式成立电影队,队员3人,为河北省第55电影放映小队。1958年,隆尧、临城、柏乡并入内丘县,建立内丘县电影管理站,职员25人。配有35毫米103型机器1台,16毫米机器4台。1959年,电影管理站改为电影管理组。1962年,内丘、临城分县,恢复内丘县电影管理站。1964年,改为内丘县电影公司。1983年河北省电影公司拨款在内丘礼堂后建起电影公司办公楼,设有发行室、检片室、库房等。1987年因建了新影院,从此与之分开。时有干部职工9人。管辖全县38个乡级及个体放映队。至2000年,放映队已很少活动。
内丘影院 内丘影院的前身为光明剧场。1963年将该剧场改为电影院。1987年由国家投资将旧影院拆除,建起了新影院——内丘影院。影院位于内丘县城解放路西段路南,坐南朝北。为钢筋水泥结构,由舞台、座池、前楼大厅3部分组成,占地面积2160平方米,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投资40万元,座位992个。1987年开始使用。1989年演出收入4.5万元。1990年突破了10万元大关,是邢台地区电影院中收入较好的单位之一。时有干部职工15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电影放映事业基本处于停演状态。2000年并入电影演出公司。
内丘礼堂 位于内丘县城胜利路中段路北,坐北朝南,为内丘县城标志性建筑。是内丘、临城、隆尧、柏乡四县合并时所建。1958年动工,1961年落成。砖木结构,由前厅大楼、观众厅、东西休息室、舞台、后台化妆室5大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2208平方米。原有大连椅226个,座位1596个。1979年重修前大厅和西廊休息室。1985年,将大连椅换成小靠背椅,还设有宿舍、伙房等,是一个设备齐全的大型演出场所。曾接待过中国煤炭文工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文工团、河北话剧院、河南豫剧团等大型文艺团体演出。礼堂南面设有广场,是县内大型政治、文化活动场所。
内丘礼堂因长年失修,1995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房而停止营业。
图书馆
民国期间县内无图书馆。新中国成立后,县成立文化馆,馆内设有图书室,对外借阅。1979年10月,内丘县正式设立图书馆。时编制5人,房6间(原文化馆北院),设有阅览室、图书库和采编室。1989年,在原址建三层图书馆大楼,建筑面积1 100平方米,时为邢台地区县级图书馆面积最大的馆舍。1990年投入使用。馆内设有文学书库、科技书库、外借书库、资料室、普通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等。共藏书2.3万册;杂志5000册。
图书馆除开展图书借阅外,还开办读书知识竞赛、科技图书赶集、建立图书网点、科学技术咨询、文化夜市阅览等活动。1994年被国家文化部定为三级图书馆。至2000年底,有干部职工8人。
新华书店
民国35年(1946)10月,在内丘县城北街北头路东(今卫生局北)建内丘县新文化合作社,时编制3人,占房6间(其中门市3间),属县政府教育科领导。1948年改为内丘书店,店址搬至西街路北,占房10间。1951年底又迁至南街路西。1952年,内丘新华书店改为“新华书店河北分店内丘支店”。1957年,又改为“河北省新华书店内丘县支店”。1958年并大县,遂改其为内丘县支店门市。1963年,因水灾临时搬到县文化馆。1964年8月1日,正式搬入现址(解放路西端路北)。1986年将门市改建二层楼房,1998年,扩建为三层框架结构图书大厦,总面积1500平方米。
1951年前主要以经营课本为主,同时兼营文具。1952年始专营图书。1998年又增设字画装裱、打字复印等业务。图书销售与省店连锁,品种超过万种。到2000年有干部职工35人。
书店成立时有旧自行车两辆,1985年,添置了机动三轮车。1990年,又购置了客货汽车1辆,1998年添置文化下乡大篷车一辆。
2000年县新华书店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河北省青年文明号”,被河北省妇联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
私营书店及私人藏书
民国26年(1937),内丘县城北街路东仅有一家个体小书店。个体图书发售摊点集中在西门里老衙门前院,有10多个摊位,主要靠集市、庙会时销售。1956年后,个体营书业渐渐消失。1978年后,图书发行业开始复兴。规模较大的个体图书门市有精品书屋、墨岛书店、三九书店、三省书店等。到2000年,全县共有图书门市24个,个体摊点13个,年发售量达57万余册。私人藏书,20世纪50年代,内丘中学常子敬视书为宝,不分类别均藏。世人称其“活字典”、“活文物”。进入20世纪八九十年代,藏书亦被视为家庭资产。藏书者渐多;藏书量也在增大。
第三节 文艺团体
内丘县战斗剧团
内丘县战斗剧团成立于民国32年(1943),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活跃在太行山区的一支文艺宣传队。战斗剧团主要运用怀调、丝弦(弦子腔)和秧歌剧形式演出。先后排演了《白毛女》、《血泪仇》、《小二黑结婚》、《王贵与李香香》及自编自演的《算算这笔血泪帐》等剧目。1948年,该团解散。
内丘县豫剧团
内丘县豫剧团,始建于1954年冬。河南省长垣县一部分演员到内丘演出,与西丘村怀剧业余剧团合并而成立。1958年,改名为内丘县豫剧一团。后又将一团和二团(临城县豫剧团)合为一个团,名为内丘县豫剧团。“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改唱京剧,演样板戏。1974年,重新改唱豫剧。剧团先后演出自创和移植现代戏有:《林海雪原》、《两条被子》、《朝阳沟》、《李双双》等。演出古装戏有:《白鹿苑》、《穆桂英挂帅》、《卷席筒》、《郑板桥抬轿》等。其中《郑板桥抬轿》参加河北省第二届戏剧节,荣获演出三等奖。内丘县豫剧团先后到过河南、山西、山东、天津、北京、内蒙古等地演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县豫剧团由个人承包,收益欠佳。
第四节 群众文化生活
明、清时期,内丘县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较活跃。多数的民间艺术形式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如中张村的《扇鼓腔》、西张村的《世平调》、张公塔的《回回》等。内丘县寺庙甚多,多数都配有戏楼,逢集日庙会都有戏曲和歌舞祀典,据清道光十二年(1832)《内丘县志》记载,内丘有寺、庙、庵100多座,有的寺庙还有祀寺音乐。有戏楼60多座。同时戏曲怀调(当地人称河南调)、秧歌等剧种也在这个时期传入内丘。另外,内丘社火(乡艺)也很活跃,有排鼓、高跷、竹马、攉杆、拉碌碡、耍狮子、闹龙灯、推太平车、跑驴、划旱船、抬花轿、吵吵、打花棍、扇鼓腔、实贫调、回回等20多种。另外还有吹歌班活跃在广大农村及县城。
民国初年,因连年战乱,多数艺术形式几乎失传。
民国27年(1938)11月11日,八路军一二九师七六九团东进内丘西部山区一带,广泛进行抗日宣传,一些抗日歌曲在学校及社会流传。民国31年(1942),全县农村剧团发展到40多个。据《冀南革命根据地文化大事记》记载,民国32年(1943)年底,在抗日县政府所在地中栗峪村搞了一次全县农村剧团汇演,有30多个剧团参加。演出的剧目除两个传统戏外,大部分是反映现实题材的自编现代戏。同年,抗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一个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内丘县战斗剧团,整日活跃在广大农村、工厂、部队、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翻身得解放的人们用扭秧歌、唱大戏、耍社火等形式,庆祝美好生活的到来。20世纪50年代河南豫剧传入内丘县。1954年内丘县成立了豫剧团。20世纪50—60年代末,是戏曲发展的鼎盛时期。戏曲在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中占居首位。当时境域内的演出场所有11个,即内丘礼堂、内丘剧场、金店剧场、官庄剧场、都城铺剧场、冯村剧场、东庞剧场、诣仁剧场、侯家庄剧场、柳林剧场、黄釜剧场。主要戏曲种类有:豫剧(高调)、秧歌、南调、河北梆子、丝弦、乱弹、河南坠子等。为了演出方便,县里还成立了演出公司。剧团巡回演出一个接着一个,甚至这个没走,那个就来到,深受群众欢迎。
“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戏曲,民间艺术被视为“四旧”遭禁锢。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文艺附庸政治,文艺舞台一花独开,只能演“革命样板戏”。跳“忠”字舞,做语录操成了时尚。内丘县广大农村、厂矿几乎都成立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
20世纪70年代后,舞台上除了演样板戏外,开始自编自演一些小戏,到“文化大革命”末期,跳“忠”字舞、做语录操之风有所收敛。人们在私下能听些传统的河南坠子等曲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文艺重新回归“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正确轨道。民间文艺、古装传统戏曲重放异彩。由于电视机的普及,人们不用出门就可看到精彩的文艺节目。
20世纪90年代以后,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向着大型、高层次、现代化发展。1984—1994年,每逢大的节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都举办文艺活动,形式有焰火晚会、文艺会演、灯展、文化经济夜市等。内丘县城乡开办了舞厅,一些年青人也跳起了“迪斯科”、“霹雳舞”、“交际舞”,个人或集体的电视录像厅发展到20多家。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世纪末,内丘县委宣传部,文化部门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新华书店、图书馆等单位送书下乡,送科技信息下乡,为农村致富传经送宝,引线搭桥;文化馆组建“心连心艺术团”经常深入山区、厂矿演出。农村红白事,出现了化妆演唱,和“军乐队”演奏。
附:大型娱乐活动
1984年的春节焰火晚会
1984年正月十五晚,在内丘礼堂广场举办了内丘县第一次焰火晚会。参加焰火晚会表演的有任县大窦村礼花厂,金店镇张家屯焰火厂。县文教系统100多人协助表演。项目有“大飞轮”、“万箭齐发”、“天女散花”、“万龙腾空”、“炮打礼花”等30多个种类。表演历时两个小时,观众达3万多人。
1990年春节乡艺汇演
1990年春节期间,内丘县举办了一次大型乡艺汇演。观礼台设在内丘中学操场,表演队伍分列出场,在胜利路3公里路段上进行表演,历时4小时。全县15个乡镇组织了代表队,表演的节目有:扇鼓腔、实贫调、高跷、排鼓、花棍、拉碌碡、旱船、太平车、攉杆、闹龙灯、跑驴、跑竹马、抬花轿等30多种。另外,还有15支农民体育队和学生组织的铜管乐队、旗方参加表演。3千多人参加演出,观众达10万多人。
经济文化夜市
1990年6月开始,每个星期六晚上举办经济文化夜市。由县直各单位和部分乡镇轮流承办。商店开门营业,大街上设有摊点,夜市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电影。吸引了本县城乡和邻县成千上万群众来逛市场,选购物品,看节目。共举办60次。经济文化夜市推动了群众文化娱乐,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受到省、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第五节 文化市场管理
20世纪80年代始,内丘县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宣传、文化、教育、公安、广播、工商、妇联、青年团等部门联合组成。主任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文化的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和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文化(教育)机关。
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境域内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网吧、图书市场、文艺演出、复印打字、印刷厂等的执法管理,以清除黄色内容、打击非法经营为主要工作任务。至2000年底,文化市场管理本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扫黄打非,将非法经营的游戏厅已基本取缔,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境域内的录像厅全部关闭。对其他经营项目过多过滥的现象,进行压缩控制,对审验合格的进行合理化调整。
定期开办法人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其合理经营意识,使文化市场逐步走向秩序化、法制化的轨道。每年完成图书、音像、出版、印刷等行业的年度审核,换发证工作。经常走访调查,对“黑网吧”、“地下游戏厅”、无证音像店、非法书店、非法演出等违规现象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没收或暂扣设备等,对情节严重者,依法将其取缔、关闭。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持有稽查证,还身着有执法标志的服装。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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