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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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3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教育管理机构
分类号: G463
页数: 2
页码: 960-9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内丘县教育的管理机构。
关键词: 内丘县 教育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据史料记载,内丘县自唐代就开始设儒学,设博士一人,助教一人,专管教学工作。宋元及明清都设教谕、训导、儒学训导等,管理全县的教育行政事务。
  清末废科举,清政府通令各州设立劝学所。
  民国8年(1919)内丘县建立了劝学所。民国12年(1923),劝学所划归教育局,设局长1人,办事员数人。
  1938年12月,内丘抗日县政府建立宣教科,负责全县教师任免调配、课程设置、观摩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丘县政府下设教育科。1951年改为文教科。1954年10月,文教科复改为教育科。1959年改为文教局。1980年,文教局分为文化局、教育局。1984年,文化局、教育局又合并为文教局。1987年5月,文教局分为文化局、教育委员会。1994年,教育委员会、体育委员会、文化局合并为文化教育委员会。1996年改为教育文化体育局。全县教育工作由其管理。
  1945年前,内丘县在各乡镇设校区。校区是县教文体局下属的基层单位。村办或私办的小学堂由学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乡镇校区设总校长和扫盲负责人,负责一个校区的教育工作。1954年,小学校长改为中心校区校长。1958年合大县时,内丘县分4个公社,均设文教卫生部,各管理区设总校长。1962年,内丘又单独置县,文教卫生改设总校长,各公社设中心校长具体管理本行政区教育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取消校长制。1970年,农村各学校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学校,各公社成立教育革命委员会管理教育工作。1978年,各公社取消教育革命委员会,重新恢复设立总校长、中心校长。1983年,各校区均设校区校长和乡镇中校长,具体管理本校区内教育工作。此管理模式延至2000年未变。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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