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生考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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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3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学生考试
分类号: G455
页数: 1
页码: 95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内丘县学生考试的记事,概括了科举考试、小学考试、初中考试、高中考试、高考等。
关键词: 内丘县 教育 学生考试

内容

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制度始于隋文帝,延续至清,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跻入仕途的主要途径。县儒学及私塾考生为童生,童生不分年龄大小,皆可参加考试。此为最低一级考试,中取者为秀才,亦称相公。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者称廪生,其次为增生、附生。只有取得秀才资格的才能参加三试,即乡试、会试、殿式。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俗称“大比”。
  小学考试
  按照规定,小学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考试,一次期末考试。但大多数小学经常进行临时考试,以考试手段促进学生学习。
  1.期中考试:每学期由所在校区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
  2.期末考试:每学期由县教文体局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各科成绩上报教文体局教研室,将成绩记入各校区《目标管理积分表》。
  初中考试
  初中阶段的考试有期中考试、期末统测。期中考试由各校组织考试,期末统测由教文体局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并将各科成绩记入《中学目标管理考核积分表》。各中学亦有临时考试现象。
  中考即升学考试,每年6月份由省统一命题,各市(县)招生办组织考试、阅卷和登记,初中毕业考试与期末统测合并一起,各校不再另行考试。1999年开始,每年5月份,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考试,1999年两科计30分为满分,2000年两科计60分为满分。同时初中毕业生坚持体育加试,以60分记入毕业成绩。
  高中考试
  根据国家教委指示,自1991年9月起,对在校高中学生实行会考制度。会考由省教委命题,组织考试、阅卷。会考不合格者可补考。会考合格者均可报名参加高考。学校不再举行毕业考试。由省、市签发高中毕业证书。
  高考
  “文化大革命”前,大专招生分文、理两科。理科考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生物;文科考语文、政治、数学、外语、历史、地理;艺术院校随文科,加专业考试。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考制度被取消,实行推荐保送的方式,保送学生上大学,即“工农兵大学生”。
  1977年12月12日,恢复高考,由省地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阅卷。
  1982年起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每年7月7日至9日进行。至1994年,河北省开始实行分科考试,即分文、理两科,理科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5科;文科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外语、政治、历史5科。
  每年高考,由市、县招生办负责组织报名、考试,试卷报省统一阅卷,国家各类院校统一录取。
  职业中学考试
  平时由学校每年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学习期满全部考试合格发毕业证书(由市教委验印)。学生毕业可参加省对口的大专院校升学考试,进入高一级院校学习。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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